能动司法的边界 以《商标法》两个法律条款的解释及适用为例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張廣良[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2
期刊名称:中国专利与商标
期:02
页码范围:94-101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ISSN:1680-6050
关键词:法律条款;trademark;漂法;registration;Administrative;interested;知藏;释明;公共秩序;团司;
摘要:<正>司法的被勤性是现代司法的基本原则。司法的被动性,是指司法权自启动以来的整个过程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包括请求行为和请求内容)进行裁判,而不能主勤启动司法程序或擅自变更当事人诉请的内容。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司法能动主义在美国兴起。美国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在面对政治和社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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