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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型司法下的程序选择与程序分类——民事诉讼程序建构与立法的理论反思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文献详情
回应型司法下的程序选择与程序分类——民事诉讼程序建构与立法的理论反思
外文标题:Procedural Option and Procedural Classific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ponsive Justice: Construction of Civil Procedure and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f Legisla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肖建国[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卷:26
期:4
页码范围:2-1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11Z0182012040002)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关键词:回应型司法;程序选择;程序分类;程序主体性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在从政策实施型司法向回应型司法的转型过程中。民事司法结构和模式的转型呼唤程序自治性、程序主体性的制度建构,呼唤程序规则的独立性和经由程序的正当化机制的回归。价值取向和技术特征迥异的各类程序,如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私益诉讼程序与公益诉讼程序、财产诉讼程序与家事诉讼程序等,分类入法,可以满足当事人不同层次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之保护的需要,以程序主义视角和程序利用者视角为导向的程序选择权由此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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