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修改方式不足及完善
外文标题:On the deficiency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criminal modified form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振[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0
期刊名称: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卷:22
期:3
页码范围:96-101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757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ngagdzkxxxb201003026.aspx
DOI:10.3969/j.issn.2095-1140.2010.03.026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刑法典;完善
摘要:立法者在修改刑法典时,必须坚持刑法修改的必要性原则,做到刑事处罚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后性和充分发挥刑法解释的作用.刑法典采用修正案的单一修改方式,虽然有其优点,但存在诸多问题.为解决刑法体系的失衡问题,我们应该打破将修正案作为刑法唯一修改方式的观念,采取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的方式来完善整个刑法体系.
作者其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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