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汉司法判例看中国早期传统司法程序制度的意义
外文标题:Analysis on the Meaning of Chinese Early Traditional Systems of Judicial Procedure from Judicial Decisions in Qing and Han Dynasty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晓耕[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期刊名称:理论月刊
期:6
页码范围:7-1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054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yk200906002.aspx
DOI:10.3969/j.issn.1004-0544.2009.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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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秦汉时期;司法;制度
摘要:秦汉时期是中国传统司法制度形成的初期,尤其是秦王朝时期所采用的法家酷刑制度一向被认为是秦王朝很快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中国法治思想从法家思想为主导转向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主要原因.回顾秦汉时期中国传统审判制度的形成过程,客观分析中国传统司法制度形成的历史原因和条件,对于人们正确对待中国传统司法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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