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法律信仰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邢国忠[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年:2008
会议名称:2008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科学技术哲学
会议论文集:2008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科学技术哲学论文集
页码范围:1-7
会议地点:太原
会议开始日期:2008-09-06
所属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律信仰;公平正义;世俗信仰
摘要:法律信仰不同于宗教信仰,是关于人类世俗社会生活秩序与规则的信仰,其核心信念是公平正义。不同于其它世俗信仰形态,法律信仰具有物质利益性、普适性、公开性的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和谐,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契约文化得到高度统一的集中表现。法律信仰的确立、巩固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在确立法律信仰的时候,我们需要正确把握好三大关系:相信与怀疑的关系;希望与失望的关系以及爱与理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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