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选择与法律框架构建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严金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 北京 100872
年:2008
会议名称: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会议论文集: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页码范围:202-206
会议地点:合肥
会议开始日期:2008-11-21
所属部门: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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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土地规划;土地立法;土地法律
摘要:研究目的:提出土地规划立法的导向,构建土地规划法律框架.研究方法:应用文献研究,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结果:土地规划立法应该体现市场经济下的立法理念,注重土地利用伦理的立法准则,强调土地用途管制的立法核心,倡导“阳光规划”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想;土地规划立法体系的框架应该包括《土地规划法》和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法令化的土地规划方案.《土地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是同属于《土地法》之下的姊妹法;《土地规划法》与《城乡规划法》应该互相协调,在土地利用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是其他规划的“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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