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几点创新
外文标题:Innovations of the China's Economic Law Theory rol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sic Theory of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徐孟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8
期刊名称:法学论坛
卷:23
期:3
页码范围:26-3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800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fxlt200803004.aspx
DOI:10.3969/j.issn.1009-8003.2008.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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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公法与私法;调整对象;法律功能;社会本位;平衡协调
摘要: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法律部门.中国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表现为:经济法理论对公法与私法两分法局限的突破;经济法理论对传统部门法调整对象理论的更新;经济法理论对法律调整机制及其功能的拓展;经济法学提出社会本位观丰富了法的理念,是对个体本位理论的超越.经济法理论的进一步创新既需要坚持思想的大胆解放,又必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现实,还应当经受社会生活与法律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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