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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作为民法不可抗力事由的一般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6-30

文献详情
地震作为民法不可抗力事由的一般影响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杨立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2008
期刊名称:政治与法律
期:8
页码范围:2-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31D0612008080001)
语言:中文
ISSN:1005-951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zyfl200808001.aspx
DOI:10.3969/j.issn.1005-9512.2008.08.001
关键词:不可抗力;民事法律后果;民事主体;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摘要: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在民法上能够引起不可抗力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是免除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此外,地震作为不可抗力,还能够引起物权法、债权法、家庭法、继承法以及民法总则中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对此,应当对地震作为不可抗力事由的-般影响进行评估,以确定处理地震引发的民事纠纷应当掌握的-般规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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