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关系的法律调整——以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功能协同为视角兼评《物权法》及其相关条款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史际春[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经济法学评论
期:00
页码范围:284-320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物权关系;法律调整;合作制;法人财产权;所有权人;对物权;国家所有权;他物权;物权人;有体物;
摘要:目次一、问题及其意义二、物权关系需要整个法律体系及各部门法协同调整三、投资经营公司条件下的物权关系调整四、国家物权关系的法律调整五、合作制集体物权关系的法律调整结语一、问题及其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的颁行,标志着中国物权法制的进步,也是民法乃至国家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进展。鉴于物权保护在保障民众私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突出强调《物权法》对物权的保护价值和功能当然是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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