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与华北人民政府的金融立法研究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赵晓耕[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页码范围:9
会议开始日期:2008-10-01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华北人民政府;金融立法;金融法制建设;立法研究;金融体制;董必武同志;经济发展速度;国家金融安全;中央银行;华北解放区;
摘要:1997年世界金融风暴之后,国家的金融安全被提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改革金融体制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成为我国改革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实现金融体制与世界金融体制接轨,同时又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不受到损害,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金融立法。因此,自1997年之后,我国的经济法学家的目光常常聚焦在金融法制建设上。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控制经济发展速度,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又成为了金融立法的核心问题。在充分借鉴国外的金融立法经验的同时,回顾我国的金融立法史也成为我国目前金融立法工作顺利进行的首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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