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宋尚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会议名称: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会议论文集: 北京大学出版社(PEking University Press)
页码范围:7
会议地点:中国江西南昌
会议开始日期:2008-10-11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界定;世界金融业;金融业务;资本多数决;公司形态;金融风险;金融立法;公司事务;公司经营活动;
摘要: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是20世纪末美国和日本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换的主要形式,也是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典型模式之一,并被我国学者所极力推崇。但我国实业部门,有很多甚至还不理解何为金融控股公司,更不知如何把握金融运作规律,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情形下,只是一味赶时髦,盲目地成立
作者其他论文
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之比较分析.宋尚华.理论月刊.2009,120-122.
解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叶林;宋尚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17(5),140-146.
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法律属性--兼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宋尚华.理论界.2009,103-104.
公司强制性规范的立法考量.宋尚华.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41-44.
论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权利.宋尚华.经济研究导刊.2008,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