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资者保护立法理念的最新发展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杨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会议名称:2008《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论文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页码范围:270-277
会议地点:北京
所属部门:法学院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语言:中文
关键词:日本 金融商品交易法 金融商品销售法 投资者保护 立法理念 说明义务
摘要:2006年日本制定《金融商品交易法》,是对1948年制定的《证券交易法》全面修改后的一部新法,其投资者保护的立法理念也发生了变化。而作为金融服务法改革的第一个重要成果的2000年日本金融审议会审议制定的《金融商品销售法》,也随着《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制定而进行了修改。其修改的根本目的是强化投资者保护。本文分三个部分,首先对《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投资者保护立法理念进行分析,其次考察《金融商品销售法》的制定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之后着重分析2006年《金融商品销售法》最新修改后,有关投资者保护的主要内容。最后作出总结并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笔者建议:尽快制定《金融商品销售法》,特别是丰富、强化金融业者的说明义务及其民事责任,以期达到在复杂多样的金融商品的面前,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作者其他论文
互联网金融视阈下我国股权众筹监管规制研究.杨东;刘翔.上海金融.2014,78-81.
互联网金融视阀下我国股权众筹法律规制的完善.杨东;刘翔.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93-97.
股权众筹监管的"连通器"效应及法律分析.孙天承;杨东.证券法苑.2014,13(4),475-493.
我国金融产品销售法律规制研究--以说明义务和适合性原则为中心.杨东;王伟.经济法论丛.2014,173-193.
高等教育投入立法的构想.徐鹏博;杨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5,17(1),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