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税费关系的法律对策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俊鹏[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10
页码范围:98-99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j200710041.aspx
DOI:10.3969/j.issn.1003-6547.2007.10.041
关键词:税主费辅;费改税;政府收费法;部门预算
摘要:规范化的税费关系的特征是税主费辅、以法制为基础、统一纳入预算、收支分离.而我国目前政府收费法治不够规范,政府收费游离于预算体系之外,由收费单位自收自支.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的法律对策包括:清理不规范的收费,实现税费归位;制定<政府收费法>,并配套修改和完善相关税收法律,特别是政府收费的创设权应当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层级,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无权创设任何形式的收费项目;把政府收费纳入预算,由财政部门统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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