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下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对策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冯野光[1]
机构:[1]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7
期刊名称:商场现代化
期:29
页码范围:357-35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6-310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cxdh200729223.aspx
DOI:10.3969/j.issn.1006-3102.2007.29.223
关键词:银行;混业;法律;监管;措施
摘要: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金融行业现代技术的运用、信息处理的传输手段不断改进,对原来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更科学的要求.银行作为现代金融的一项重要体现不可避免的受着冲击,同时随着中国对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其他国家银行经营模式开始流入我国,要求在混业与分业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在艰难的抉择面前,中国银行只有采取适应市场的正确措施,才能在这场经济大变革中保持不败并处于优势地位.
作者其他论文
提高民族心理素质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马凤龙;闫莉;刘洪蕾.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8-12.
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主体资格.冯野光;闫莉.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5(3),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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