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法亦法理论的历史寻踪及其价值
外文标题: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into Evil Law is LawTheory and Its Present Valu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振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期:6
页码范围:36-41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CSSCI(62D0912007060008)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788X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szfxyxb200706007.aspx
DOI:10.3969/j.issn.1007-788X.2007.0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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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恶法亦法;形式法治;法律保守主义
摘要:恶法亦法理论萌芽于苏格拉底,形成于奥斯丁.如果说良法理论催生了实质法治,那么,恶法亦法理论则催生了近代形式法治.恶法亦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价值表现为:它有助于中国在法治初级阶段强化规则意识;有助于解决当代中国法律难于实施的问题.归根结底,最根本的还是寄望以此解决中国法治的生根问题.有鉴于此,法学理论应从浪漫主义转为坚持法律保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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