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
外文标题:To Establish Socialist Moral Norm System in accord with Socialist Legal Norm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田文利[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博士后、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北京100872
年:2007
期刊名称:道德与文明
期:5
页码范围:59-6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1539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dywm200705011.aspx
DOI:10.3969/j.issn.1007-1539.2007.05.011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办重大课题委托项目
关键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协调
摘要: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阶段,道德与法律具有相互协调的可能性:一方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道德与法律相协调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自身功能具有互补性是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相协调的内在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要坚持从宏观、中现、微观三个层面全面贯彻与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的指导思想,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评价和完善四个环节确保道德规范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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