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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2013-11-24

 1、复试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复试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院考生上线情况,我院201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全国统招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满分100分的单科(政治、外语)≥50分,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数学二、业务课二)≥90分,总分≥320分。

3、复试教师的遴选、培训
考生复试前,根据本院上线考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总体情况,结合本院科研工作、人才规划和导师现实情况等,分导师组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复试教师小组组长名单须经主管院领导同意。
复试教师由复试小组组长聘请副高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担任。对本年度复试教师以文件学习、会议讨论、集中培训会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复试原则、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方法、成绩计算等方面,以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的原则。

4、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复试时间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期限执行。2013年确定为4月9日至10日。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到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参加复试,不设外埠复试。
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设专人在复试考生报到时严格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考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我院免费提供考生4月8日和9日复试期间的食宿,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

5、 复试内容、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英语听说、专业综合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三部分,并考察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状况、思想品德表现和在校表现等情况。
(1) 英语听说复试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在《化工综合》考试前 30分钟在培训楼语音室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一般口头交流的能力,在综合面试中导师组用英语提问 考生3—5个问题,考生用英语与考核组进行交流,考试时间为5-10分钟,由主考官综合其他面试教师的意见给出分值,满分为50分。
(2)专业综合课复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的方式,内容为化工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分析化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没有考数学的考生必须加试数学)。
(4)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导师组组织,满分为100分。采取面试方式当场打分,取各位面试教师的平均分。要求各导师组做好考核记录。
(5)复试教师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对我院招办发放的政审表实事求是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
(6)心理状况的考察采用心理测量和对话的方式进行。

5、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确定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百分制)/5)×40%+英语听说成绩×10%+专业综合课成绩×1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复试成绩合格线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6、体检
按照北京市高招办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体检由院研招办统一安排,拟定时间为4月9日上午,体检费63.5元由考生自行缴纳。

7、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按照录取人数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院务会审定。
(4)复试名单提前一周、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信息发布网页。
(5)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6)对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招办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8、公示、监督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栏目“信息发布”网页,复试办法与复试日期提前一周公布,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0日内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接待电话:010-82368172,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274,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9、关于向外校调剂的说明
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没有进入我院复试分数线,或者参加复试而没有被录取的考生,要积极联系调剂单位,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
联系到调剂单位的考生,需要向我院研招办提出调剂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本人签名,可以传真),并由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并调取试卷的公函,我院招办将及时将考生试卷等报考材料及时寄送考生接收单位。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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