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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内地唯一的高级研修班招生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帮助四川省司法工作者、律师及相关人员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实现做一个“北大法律人”的梦想, 由省司法厅委托举办,北大法学院与四川创业学院合作联办 民商法学高级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本研修班一般不申请硕士学位,但符合申请学位条件、意欲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也可参加本研修班的学习,所学课程即被视为学位课程。但须编入北京大学在校本部开办的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赴北京考试(分三次举行)。其学费标准、课程考试及申请学位的相关事项均按照,“北京大学2004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课程设置及教师(个别调整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录取

  1. 报名:

  报名时间:2004年即日起至9月底

  报名地点:四川创业学院(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学府路二段12号)

  联系人:丁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82700 85965433 13308199217 85883632(传真)

  报名手续:持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8张。

  2. 入学考核及录取: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四川创业学院负责。根据业务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 录取150人。

  四、学习年限与学习方法

  1)学习年限:在职学习两年,每半年讲授4—5门专业课。

  2)学习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授课教师指定必读书和参考书,在规定时间内分期集中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和考试的组织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

  3)本高级研修班定于 2004年10月开班,2006年7月结业。

  五、颁发证书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由北京大学颁发民商法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2.参加本班学习,也可取得硕士学位。凡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学员(已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本班课程即被认同为学位课程,但须赴北京参加北大学位办组织的考试(分三次举行),各门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另外,再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法学综合考试和硕研外语考试,“两个水平”考试合格并通过硕研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合格者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证。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可保留4年。

  六、组织与经费

  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统一安排下,委托四川创业学院负责,每位学员两年共缴学费贰万元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学费为三万元(其中一万元交给北大研究生院),入学时一次缴清。

  招生特点:

  1.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内地举办的唯一的民商法研修班。

  2.成为北大法律人,取得北大法学硕士的又一捷径。

  3.全部由北京大学教授亲临授课,北大教授风采展示。

  4.汇集世界法学前沿信息,引领中国法学学术潮流。

  5.四川省司法厅委托北大法学院举办,第一届已圆满结束,10位学员有望取得北大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届将于10月开学,招生工作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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