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1、复试要在动物研究所各复试小组规定的地点进行。
2、采用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上按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动物研究所组织的复试。
3、注重考生综合素质及心理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复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考生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考核,各考核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6、专业知识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待定
2、复试地点:动物研究所
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及身份核查:严格核查考生以下证件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不予复试。
2、档案审查: 从提供材料中专项核查,必要时与生源所在学校或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联系落实核查结果。
3、英语考核: 听力、口语,阅读、朗读、翻译(记录其所需时间)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4、业务考核: 回答专业提问、笔试或动手实验。
5、素质考察: 通过交流、提问、答卷、测试等方式考察其品德修养、政治素养、团队意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
6、政治考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守法遵纪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通过与考生交流、提问等形式的考核情况。
7、心理测试:复试时现场测评。
8、身体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Http://www.moe.deu.cn查询)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由培养单位做常规项检查,必要时根据专业需求做其他项目检查。
四、组织形式与要求
1、研究生部及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防止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研究生部函调考生有关思想政治品德以及现实表现材料(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组织考生体检。
2、以各重点实验室(学科群)为单元,根据考生人数和报考专业情况及动物研究所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应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情况,确定具体学科群复试规程。复试小组成员应不少于五人,其中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面试的各个环节;另设1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五、复试考生顺序、复试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具体复试内容,由各复试组织单元另行通知。
六、监督投诉电话:010-64807157
动物研究所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