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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2013-11-29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以提高招生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分管院长、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及研究生招生办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对2013年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 由分管院长担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我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中信息收集、方案整理、落实等具 体工作。

  2、按学科专业组建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实行集体研究制度,由复试小组参与并确定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3名及以上研究员组成。参与复试小组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② 具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③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

  3、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于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纪检工作人员举行统一的复试工作培训会议,进行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复试 工作方案、流程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 量。

  4、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时查验考生的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工作有效性,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

  (2)英语笔试(含英语听力测试);

  2、面试

  (1)英语口语测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方式

  1、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报院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比例1:1等额复试。复试工作办法将在本单位网站(www.caams.org.cn)公布。

  2、复试分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含英语听力)、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笔试每科时间为2小时,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 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英语听、写、阅读、翻译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以及 学习与工作等情况。英语口语测试,采取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口头交流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四、复试程序

  1、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为符合2013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非照顾专业)】的分数。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2013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北京市调剂要求,择优录取。

  2、复试时间拟于4月11-12日,具体安排为:

  4月11日上午8:00到院B610室报到,提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4月11日下午14:00—16:00进行英语笔试,地点:院第一会议室(B208);

  4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笔试,地点:院第一会议室(B208);

  4月12日下午 14:00进行综合面试,地点:院第三会议室(B212)。

  3、复试考生报到,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4)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6)考生简历。

  4、考生在专业课复试时需自行携带绘图用具:直尺、三角尺、圆规及非智能型计算器等。

  五、成绩确定

  1、复试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取三项成绩的平均值为最后的复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六、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参加复试。

  3、复试工作结束后,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待录取。

  4、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调取调剂考生考试试卷。考生试卷未能及时到达我院的,不将考生列入录取名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组组长,监察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督查组成员,对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复试的现场进行巡视,对复试、录取中遇到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向研究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申诉,督查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中国农机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882241 /64882243;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88394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考生查询复试相关情况及拟录取名单的网址:www.caams.org.cn,在“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板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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