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actions between social and land supports for elderlies under different family support functions
ZHU Zheyi,1,2,3, NING Ke,1,2通讯作者:
收稿日期:2020-12-21修回日期:2021-04-6
基金资助: |
Received:2020-12-21Revised:20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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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哲毅,女,江苏南通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农村发展、农业经营制度。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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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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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哲毅, 宁可. 家庭养老功能异质视角下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互动机制[J]. 资源科学, 2021, 43(10): 2003-2012 doi:10.18402/resci.2021.10.06
ZHU Zheyi, NING Ke.
1 引言
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在加剧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同时,更抑制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亟需引起关注。一方面,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对农村内部产生巨大冲击,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空巢老人数量快速上升等社会问题日益增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约占23.8%,比城市高7.99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养老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大量小规模经营户在中国农村长期存在且难以转变其生产经营方式。历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告》指出,2002—2017年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的农户占比长期稳定在84%以上。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仍占据重要地位[1],其带来的养老保障效用远高于经济效用[2],这被认为是阻碍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因素[3]。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行提升了农户养老保障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户对土地养老①(① 本文中土地养老功能指农户年老后,在没办法获得非农收入的情况下,通过经营土地(自己生产或土地转出获得租金收入),保障自身基本生活。)的依赖,但因其存在基础养老金、农户参与度和缴费积极性均偏低等问题,客观上减弱了社会养老对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替代作用。社会养老被认为是替代土地养老、提升土地配置效率的有效方式,许多****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新农保,重点关注土地依赖度高、流动性约束强和缴费承受能力弱的中老年农户群体[4,5,6]。然而,新农保作为一项普惠性社会养老政策,完善其保障水平仍存在较大的现实困难:①基础养老金偏低降低了农户对未来养老保障的预期。尽管中央政府在2014年和2018年分别将个人养老金提升至70元和80元,但相比于日益提高的物价水平和消费需求,新农保提供的养老金仍显不足 (1资料来源:农业部网站报道http://jiuban.moa.gov.cn/fwllm/jjps/201012/t20101220_1793802.htm。);②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障体系的割裂抑制外出务工群体参与新农保的积极性。2014年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针对其能否破解城乡养老体系的二元结构、实现老年居民的生存公平等问题尚未明确[7];③分档缴费对应的补贴设定不合理,难以形成长效机制。虽然高缴费档次有额外补贴,但补贴金额有限,不足以激发高缴费积极性,因此大部分参保农户依然选择最低档投保[8]。
实际上,农户的传统养老不仅依靠土地,家庭养老也是一种重要方式,这导致农户对土地养老的依赖程度和对社会养老的接受程度会因家庭养老功能的差异表现出异质性,进而影响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互动关系。
首先,家庭养老与土地养老间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一方面,随着代际重心下移、孝道文化衰落、现代社会子代压力增大等客观环境的变化,“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9];而土地能为老人解决生活问题、维护家庭地位、提供休闲娱乐,这将进一步强化土地的养老功能[10]。另一方面,随着女性地位提升和家庭子女数量减少,女儿与儿子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的行为已无显著差异[11]。因此,女儿养老作为儿子养老缺位时的一种策略性方式,与儿子养老共同构成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形式[12],这使得由子女提供的家庭养老依然具有较好的养老保障功能,可以替代土地养老。
其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间被证实存在互动关系,且这种关系对不同特征农户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有国外研究证实社会养老对家庭养老具有替代作用[13,14],即父母在获得养老金后,从子女处获得的转移支付会下降,且这种现象在社会养老强度弱的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15,16,17]。针对新农保对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程令国等[18]的研究表明,新农保在提高老人经济独立性的同时,降低老人在经济来源和照料方面对子女的依赖,对传统养老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张川川等[19]研究发现,新农保实施初期对传统“家庭养老”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主要集中在尚未获得家庭转移支付的老年人群体,对已经获得转移支付的老年无影响。另外,杨正怡[20]也证实已受益群体获得代际经济支持的频度明显小于未受益群体,新农保对农村家庭养老产生一定程度的替代。但是,新农保对农村家庭养老并不总是表现出替代效应,由于家庭养老的部分功能(如精神慰藉)难以被社会养老替代,杨正怡[20]认为在鼓励农村居民参与新农保并逐步提高新农保待遇的同时,突出家庭养老的重要性,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互补。
最后,社会养老被证实可以替代部分土地养老功能,增加土地转出,但作用相对有限。从地区层面看,在新农保推行后,其覆盖率较高的地区,土地流转率呈上升趋势[21]。从农户层面看也有类似结论,如黄宏伟等[13]认为新农保与土地保障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与互补性,有助于减轻农村居民的“恋土情结”,进而对土地原有的养老保障形成良性替代。参与新农保的农户对土地依赖相对较弱,且随着参保水平的提高,土地转出的比例不断上升[22,23]。尽管如此,社会养老仍无法为所有农户提供充足的养老保障,对促进土地转出的作用也相对有限。新农保要求农村老年人参保缴费累计15年或者其子女参保缴费,才可以在年满60周岁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因此对于不同农户,新农保替代土地养老功能的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徐志刚等[4]从家庭人口结构和农户面临的流动性约束 (2 流动性约束(Liquidity Constraint),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企业与居民)因其货币与资金量不足,且难以从外部(如银行)得到,从而难以实现其预想的消费和投资量,造成经济中总需求不足的现象。一般以可支配收入来衡量。)两个视角系统分析了新农保促进土地转出的作用机制,指出对于加入新农保的无老年人家庭,农户转出土地的概率更大,且主要发生在流动性约束较低的家庭。而对于加入新农保的有老年人家庭,农户转出土地的概率也会显著提升,但更多发生在流动性约束强的家庭。
总体上,针对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互动关系的研究还存在进一步深入的空间。既有研究大多考虑社会养老对农户土地转出的影响与作用机制,鲜有研究兼顾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间的复杂关系展开分析,在区分不同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探讨社会养老对满60岁农户土地转出决策影响的更是少数,特别是关于以下两个问题尚未有系统性回答:①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互动机制如何,是否存在差异?②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社会养老对满60岁农户家庭土地转出决策的影响如何?
因此,相对于同类研究,本文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创新与边际贡献。首先,借鉴徐志刚等[4]刻画的农户参与新农保、劳动供给与土地转出的逻辑分析框架,从家庭养老功能异质视角出发,系统分析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互动机制及其对农户土地转出的影响;其次,采用面板工具变量法,解决由自选择造成的内生性问题,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最后,采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1年、2013年、2015年和2018年4期微观面板数据,该数据样本量大、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有助于提高研究结论的代表性和外部有效性。
2 理论逻辑与研究假说
为便于分析,本文假定家庭养老功能包括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两方面,并由此将家庭养老设定为4个情景:家庭养老功能缺失(情景I)、家庭养老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情景II)、家庭养老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情景III)、家庭养老功能健全(情景IV)。为使讨论主题更集中,下文着重分析60岁及以上农户家庭的决策行为。具体分析如下:情景I:家庭养老功能缺失
参保前,对于满60岁的农户,缺少子女的生活照料会降低农户对生活的满意度[24],并需要承担更多农业劳动,影响其健康状况[25,26],这会凸显土地的重要性。同时,缺少子女经济支持的农户,其生活消费主要依赖储蓄、当期土地要素收入和劳动要素收入,导致土地提供养老保障的边际效用较大,农户转出土地的动机相对较弱。在参保后,农户当即获得的养老金可以提高其消费预算,替代边际收益较低的农业劳动收入,降低土地养老的边际效用,增加土地转出。
情景II: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
在参保前,子女的经济支持可以增加农户生活消费,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降低了土地养老的边际效用,农户转出土地的动机强,转出土地数量多。但是子女生活照料的缺失无法帮助农户分担农业经营,家庭农业劳动完全依靠农户本人,仍需投入较多时间;在参保后,理论上新农保提供的养老保障功能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土地养老的边际效用,增加农户的土地转出行为。但一方面,农户获得的养老金有限 (3 按照新农保计算方法:月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
情景III: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
在参保前,子女提供生活照料意味着子女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协助农户进行土地经营,降低农户农业劳动强度,但由于缺少子女经济支持,农户仍然主要依靠储蓄、土地要素收入和劳动要素获得收入,土地仍保有较高的养老保障功能,农户转出土地的动机弱。在参保后,由于当即能获得养老金,农户会减少边际收益较低的农业劳动时间,增加土地转出。
情景IV:提供经济支持功能和生活照料功能
在参保前,由于家庭养老功能较完善,相比前3类情景,土地养老产生的边际效用已处最低水平,农户转出土地的动机强,转出土地数量多。在参保后,相比家庭养老,社会养老提供养老保障的边际效用处于低水平,但由于有子女的资金支持,农户可能会选择参与缴费水平较高的新农保,使其获得的养老金提升农户生活消费预算的幅度要高于前3类情景,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农户降低劳动强度,增加闲暇,促进土地转出。
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H1: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或家庭养老功能缺失时,参与新农保会减少农业劳动时间,促进土地转出。
H2:在家庭养老功能健全时,参与新农保会减少农业劳动时间,减少非农就业参与率,促进土地转出。
H3: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时,新农保替代土地养老的功能被弱化,促进土地转出的作用被弱化。
3 研究方法与数据
3.1 研究方法和模型设定
鉴于本文采用的数据为多期,以及农户个体特征差异大容易造成参数估计偏误,故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估计。同时,根据新农保的制度安排,农户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新农保,直接对其评估将存在由“自选择”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也会造成参数估计偏误。因此,本文在评估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社会养老对农户土地转出的影响时,运用面板工具变量法,并依据被解释变量的形式选择面板Probit模型和面板Tobit模型进行估计,以降低个体效应和农户“自选择”问题对参数估计造成的负面影响。基于面板Probit模型和面板Tobit模型只能进行随机效应估计,不能采用固定效应估计降低内生性问题影响的特点,参照Kung[27]、黄枫等[28]的做法,用村内本家庭以外其余农户参保率的均值作为农户参与新农保的工具变量,并借鉴Newey[29]提出的两步估计方法来缓解内生性问题。计量经济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yit表示农户i土地转出和劳动配置决策,其中是否土地转出、是否参与非农劳动是二元虚拟变量,用面板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土地转出比例、农业劳动时间是连续受限变量,用面板Tobit模型进行回归。由于家庭土地转出与劳动力供给存在相关性,可以将新农保对农户劳动供给的影响作为新农保对农户家庭土地转出影响的佐证;NREIit表示农户i参与新农保情况,对于60岁及以上农户,该解释变量用是否领取养老金测度;X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受访者个体特征、时间虚拟变量和省虚拟变量等;
3.2 数据与变量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 (4 该数据库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内调查45岁及以上居民1万余户,样本分布在全国28个省区的150个县级单位,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以中老年人为调查对象且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大型家户调查数据。),数据年份为2011年、2013年、2015年、2018年,共4期。经整理,最终获得2011年2554户、2013年2409户、2015年2709户和2018年2310户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本文将“子女探望农户的时间是否超过每月1次”和“每月给农户的经济帮助是否超过200元”作为情景I、II、III、IV分类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户新农保参与情况,进一步把农户分为参保组和非参保组。另外,控制变量选取同时影响参与新农保、土地转出和劳动供给的变量,包括:①个人劳动能力和健康水平: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水平;②商业养老保险:是否购买商业保险,包括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人寿保险;③家庭劳动能力和流动性约束:家庭人口数量和日均生活支出;④家庭土地禀赋和土地市场流转价格:家庭获得的集体分配耕地面积和土地租金;⑤地区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变量定义和统计信息详见表1。Table 1
表1
表1样本特征描述
Table 1
变量 | 变量定义(单位) | 均值 | 方差 | 极小值 | 极大值 | 样本量 |
---|---|---|---|---|---|---|
被解释变量 | ||||||
参与土地转出比例 | 转出土地的农户所占比例,1=转出土地,0=未转出土地 | 0.24 | 0.43 | 0 | 1 | 9982 |
转出土地面积占比 | 转出土地面积占集体分配耕地面积的比例/% | 20.77 | 38.90 | 0 | 100 | 9982 |
农业劳动时间 | 小时/年 | 817 | 952 | 0 | 6384 | 7562 |
参与非农劳动比例 | 参加非农劳动的农户所占比例,1=参加非农劳动,0=未参加非农劳动 | 0.16 | 0.37 | 0 | 1 | 7829 |
解释变量 | ||||||
参与新农保比例 | 参与新农保的农户所占比例,1=参与新农保,0=未参与新农保 | 0.70 | 0.46 | 0 | 1 | 9982 |
新农保缴费水平 | 缴费金额/(元/年),0=未缴纳,1=100,2=200,3=300及以上 | 0.86 | 0.74 | 0 | 3 | 9982 |
子女提供经济支持 | 1=是,0=否 | 0.55 | 0.50 | 0 | 1 | 9911 |
子女提供生活照料 | 1=是,0=否 | 0.72 | 0.45 | 0 | 1 | 9320 |
控制变量 | ||||||
受访者年龄 | 岁 | 67.80 | 6.53 | 60 | 105 | 9572 |
受访者性别 | 0=女性,1=男性 | 0.57 | 0.50 | 0 | 1 | 9572 |
受访者受教育程度 | 1=未受过教育,2=未读完小学,3=私塾毕业,4=小学毕业,5=初中毕业,6=高中毕业 | 2.24 | 1.17 | 1 | 6 | 9939 |
受访者婚姻状况 | 1=未婚、丧偶等,2=已婚,未同居,3=已婚,且同居 | 2.39 | 0.90 | 1 | 3 | 9982 |
受访者健康水平 | 1=极好、很好,2=好,3=一般、不好(a) | 2.29 | 0.73 | 1 | 3 | 9839 |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 1=是,0=否 | 0.02 | 0.15 | 0 | 1 | 9982 |
家庭人口 | 人 | 3.10 | 1.73 | 1 | 8 | 9978 |
家庭生活支出 | 受访户每日在购买食物、衣服、日用品方面的支出,水电费,燃料费,和通讯、服务、娱乐、医疗等项目的支出/(元/天) | 37.03 | 40.05 | 0 | 1000 | 9982 |
家庭集体分配耕地 | 亩 | 4.72 | 5.22 | 0.01 | 50.00 | 9982 |
土地租金 | 农户实际获得的租金/(元/亩) | 386 | 386 | 0 | 2000 | 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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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果与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表2描述了2011—2018年农户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相关关系。在家庭养老方面,相较于2011年,2018年家庭养老功能缺失(情景I)的农户比例依然维持在0.12左右,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情景III)的农户比例由0.33下降至0.30,家庭养老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情景II)和功能健全(情景IV)的农户比例分别由0.15、0.40上升至0.17、0.41;在社会养老方面,农户参与新农保的比例和缴费水平逐年上升,分别由2011年的0.31、0.35上升至2018年的0.86、1.09;在土地养老方面,农户参与土地转出比例和转出土地面积占比由0.15、11.58%上升至0.49、45.28%。另外,农户农业劳动时间由1106小时/年下降至465小时/年,但参与非农劳动比例则由2011年的0.14先上升至2015年的0.24,随后下降至2018年的0.11,整体呈倒“U”型。可见,农户以往所依赖的土地养老正在逐步缩减,社会养老功能提升明显。Table 2
表2
表22011—2018年中国农户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土地转出与劳动供给概况
Table 2
变量 | 2011年 | 2013年 | 2015年 | 2018年 | ||||||||
---|---|---|---|---|---|---|---|---|---|---|---|---|
均值 | 标准差 | 均值 | 标准差 | 均值 | 标准差 | 均值 | 标准差 | |||||
Part I:家庭养老 | 情景I所占比例 | 0.12 | 0.32 | 0.13 | 0.34 | 0.08 | 0.26 | 0.12 | 0.32 | |||
情景II所占比例 | 0.15 | 0.35 | 0.14 | 0.34 | 0.23 | 0.42 | 0.17 | 0.37 | ||||
情景III所占比例 | 0.33 | 0.47 | 0.37 | 0.48 | 0.22 | 0.42 | 0.30 | 0.46 | ||||
情景IV所占比例 | 0.40 | 0.49 | 0.36 | 0.48 | 0.47 | 0.50 | 0.41 | 0.49 | ||||
Part II:社会养老 | 参与新农保比例 | 0.31 | 46 | 0.75 | 0.43 | 0.88 | 0.33 | 0.86 | 0.34 | |||
新农保缴费水平 | 0.35 | 0.59 | 0.83 | 0.59 | 1.18 | 0.72 | 1.09 | 0.75 | ||||
Part III:土地转出 | 参与土地转出比例 | 0.15 | 0.36 | 0.16 | 0.37 | 0.19 | 0.39 | 0.49 | 0.50 | |||
转出土地面积占比/% | 11.58 | 30.00 | 12.91 | 31.66 | 15.52 | 34.20 | 45.28 | 48.36 | ||||
Part IV:劳动供给 | 农业劳动时间/(小时/年) | 1106 | 1034 | 980 | 954 | 845 | 954 | 465 | 761 | |||
参与非农劳动比例 | 0.14 | 0.35 | 0.17 | 0.37 | 0.24 | 0.43 | 0.11 | 0.31 | ||||
样本量 | 2554 | 2409 | 2709 | 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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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对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60岁及以上农户非参保组与参保组关键变量的情况分别进行了统计,可看出两组之间的差距,以及此差距在参保前后的变化。从土地转出看,在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参保组相对非参保组在参与土地转出比例上分别显著提高0.17、0.12、0.18、0.12,在土地转出面积占比上分别显著提高18.36%、12.72%、17.74%、12.48%。从劳动供给看,在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参保组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均显著下降,分别减少488、304、331和234小时/年,但参与非农劳动比例仅在情景I时显著上升0.04,而在情景III时反而显著下降0.04。可见,参与新农保对60岁及以上农户转出土地可能有促进作用,但在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农户决策存在较大差异,需通过计量经济分析验证因果关系。另外,在不同情景下,各关键变量都符合同方差的前提假设。
Table 3
表3
表3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农户关键变量描述
Table 3
变量 | 参保情况 | 总体情况 | 按家庭养老功能分组 | |||
---|---|---|---|---|---|---|
情景I | 情景II | 情景III | 情景IV | |||
Part I:土地转出 | ||||||
参与土地转出比例 | 参保 | 0.29 | 0.30 | 0.27 | 0.28 | 0.30 |
(0.45) | (0.46) | (0.45) | (0.45) | (0.46) | ||
未参保 | 0.14 | 0.13 | 0.15 | 0.10 | 0.18 | |
(0.35) | (0.33) | (0.36) | (0.31) | (0.38) | ||
T检验 | 0.14*** | 0.17*** | 0.12*** | 0.18*** | 0.12*** | |
(0.01) | (0.03) | (0.02) | (0.02) | (0.02) | ||
同方差检验 | 0.60 | 0.52 | 0.66 | 0.46 | 0.70 | |
转出土地面积占比/% | 参保 | 25.25 | 26.94 | 23.16 | 25.47 | 25.83 |
(41.95) | (43.05) | (40.37) | (42.56) | (42.03) | ||
未参保 | 10.40 | 8.58 | 10.44 | 7.73 | 13.35 | |
(28.07) | (25.30) | (27.28) | (24.87) | (31.37) | ||
T检验 | 14.85*** | 18.36*** | 12.72*** | 17.74*** | 12.48*** | |
(0.84) | (2.57) | (2.15) | (1.53) | (1.42) | ||
同方差检验 | 0.45 | 0.35 | 0.46 | 0.34 | 0.56 | |
Part II:劳动供给 | ||||||
农业劳动时间/(小时/年) | 参保 | 730 | 818 | 832 | 724 | 672 |
(913) | (969) | (958) | (906) | (881) | ||
未参保 | 1057 | 1306 | 1136 | 1055 | 906 | |
(1016) | (1054) | (1020) | (1007) | (965) | ||
T检验 | -327*** | -488*** | 304*** | -331*** | -234*** | |
(24.48) | (76.19) | (62.04) | (46.31) | (39.32) | ||
同方差检验 | 1.24 | 1.18 | 1.13 | 1.23 | 1.20 | |
参与非农劳动比例 | 参保 | 0.17 | 0.14 | 0.17 | 0.15 | 0.17 |
(0.37) | (0.35) | (0.37) | (0.36) | (0.38) | ||
未参保 | 0.16 | 0.10 | 0.15 | 0.19 | 0.17 | |
(0.37) | (0.30) | (0.35) | (0.40) | (0.37) | ||
T检验 | 0.01 | 0.04* | 0.02 | -0.04*** | 0.00 | |
(0.01) | (0.03) | (0.02) | (0.02) | (0.02) | ||
同方差检验 | 0.97 | 0.72 | 0.84 | 1.12 |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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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计量经济分析结果
本文运用面板工具变量法,用面板Probit模型和面板Tobit模型分析了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新农保对60岁及以上农户土地转出的影响,并以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作为佐证。从个体效应的LR检验来看,大部分模型统计检验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选择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估计更为合理。同时,本文通过对工具变量的不可识别检验和弱识别检验发现,工具变量与内生性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证明本文采用的工具变量具有合理性。表4第2列显示农户参与新农保对土地转出影响的估计结果。具体而言,农户参与新农保后,参与土地转出比例提升0.08,转出土地面积占比提升7.65%,同时农户每年农业劳动时间减少236.98小时,参数统计检验均达到1%的显著水平,但对非农劳动参与无显著影响。可见,社会养老提供的养老金提高了农户的消费预算,替代了部分土地养老的功能,促进土地转出。
Table 4
表4
表4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社会养老对农户决策影响的工具变量估计
Table 4
变量 | 总体情况 | 按家庭养老功能分组 | |||
---|---|---|---|---|---|
情景I | 情景II | 情景III | 情景IV | ||
Part I:土地转出 | |||||
参与土地转出比例 | 0.08*** | 0.12** | -0.02 | 0.05 | 0.12*** |
(3.97) | (1.99) | (-0.30) | (1.42) | (3.42) | |
个体效应LR检验 | 266.33*** | 14.57*** | 12.81*** | 6.27*** | 72.94*** |
转出土地面积占比/% | 7.65*** | 11.30** | 0.94 | 5.99** | 11.06*** |
(4.71) | (2.26) | (0.21) | (2.02) | (3.92) | |
个体效应LR检验 | 223.06*** | 8.34*** | 8.93*** | 5.24** | 69.21*** |
样本量 | 9420 | 968 | 1449 | 2740 | 3610 |
Part II:劳动供给 | |||||
农业劳动时间/(小时/年) | -236.98*** | -363.53*** | -216.70** | -257.15*** | -195.13*** |
(-5.84) | (-2.69) | (-2.01) | (-3.24) | (-2.94) | |
个体效应LR检验 | 389.23*** | 7.26*** | 50.52*** | 26.53*** | 71.10*** |
样本量 | 7098 | 782 | 1213 | 1974 | 2686 |
参与非农劳动比例 | -0.03 | 0.01 | 0.01 | -0.04 | -0.06** |
(-1.52) | (0.31) | (0.15) | (-1.08) | (-2.22) | |
个体效应LR检验 | 159.15*** | 0.79 | 12.81*** | 23.92*** | 48.44*** |
不可识别检验 | 284.33*** | 30.72*** | 35.83*** | 82.30*** | 106.1*** |
弱工具变量检验 | 405.39 | 43.00 | 46.18 | 115.79 | 148.48 |
样本量 | 7316 | 793 | 1226 | 1988 | 2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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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第3-6列显示了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农户参与新农保对土地转出影响的估计结果。在家庭养老功能缺失(情景I)时,农户参与新农保后,家庭参与土地转出比例和转出土地面积占比分别增加0.12和11.30%,并且每年农业劳动时间减少363.53小时,参数统计检验均达到5%以上的显著水平,但对非农劳动参与没有显著影响;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情景III)时,农户参与新农保后,家庭转出土地面积占比增加5.99%,同时每年农业劳动时间减少257.15小时,参数统计检验均达到5%以上的显著水平。可见,当家庭养老缺少经济支持功能时,社会养老提供的养老金将成为农户年老后一笔重要收入,能提高其消费预算,并通过减少农业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土地转出,H1被验证。
在家庭养老功能健全(情景IV)时,农户参与新农保后,家庭参与土地转出比例提升0.12,转出土地面积占比提升11.06%,同时每年农业劳动时间降低195.13小时,参与非农劳动比例降低0.06,参数统计检验均达到5%以上的显著水平。当家庭养老功能健全时,土地养老为农户提供的养老功能边际效用较低,土地养老功能主要体现在农业劳动投入。同时,由于有子女的经济支持,这部分农户参保时往往选择保障水平更高的高缴费档次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使得社会养老通过降低农户农业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参与概率的方式,增加闲暇,增加土地转出,H2被验证。
此外,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情景II)时,新农保对农户土地转出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会降低农户农业劳动时间,每年农业劳动时间减少216.70小时,参数统计检验达到5%的显著水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在子女经济支持下,土地原本提供的边际效用较低,农户在参保前已经将大部分土地转出,但由于土地养老功能的体现仍依赖于农户农业劳动投入,因此在缺少子女照料的情况下,即使这部分农户购买保障水平更高的新农保,社会养老也仅能降低农户农业劳动强度,而无法进一步替代土地养老,H3被验证。
5 结论和启示
5.1 结论
土地具有的养老功能是制约农户转出土地的关键因素,社会养老可以替代土地养老,提升土地配置效率,但在不同家庭养老功能的作用下,社会养老对农户转出土地决策的影响存在差异。本文以新农保为例,在对家庭养老功能细分的基础上,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与土地养老的互动机制,以及对60岁及以上农户土地转出决策的影响,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社会养老提供的养老金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60岁及以上农户消费预算,从而对土地养老有明显的替代性,促进农户转出土地,但在不同家庭养老功能下,存在明显差异。
(2)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或功能缺失时,社会养老降低农户农业劳动强度,增加土地转出。
(3)在家庭养老功能健全时,虽然土地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功能均较弱,社会养老仍能通过降低农户农业劳动强度和参与非农劳动的概率,增加土地转出。
(4)在家庭养老仅提供经济支持功能时,土地养老功能较弱,农户农业劳动供给较少,社会养老作用有限,在缺少子女生活照料的作用下,进一步降低社会养老对农户转出土地的作用。
5.2 启示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政策启示:(1)提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基础保障水平,通过政府补贴等形式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支持水平,以增强社会养老对土地养老的替代作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2)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返还比例的制度规定,根据不同缴费档次设定不同返还比例,尤其要提升高档次缴费返还比例,鼓励农户参与交纳高档次的新农保。
(3)注重发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联动机制,给予不同家庭差异化的政策安排:对于家庭养老缺失经济支持的农户,可通过降低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提升其参保率,发挥社会养老对土地养老的替代作用;对于家庭养老缺失生活照料功能的农户,鼓励其参与交纳更高档次的社会养老,增加社会养老的福利水平,降低其对土地的依赖。
参考文献 原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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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引用次数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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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D]. ,
[本文引用: 1]
[D]. ,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3]
[J].
[本文引用: 3]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本文引用: 1]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
URL [本文引用: 1]
[J].
URL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2]
[J].
[本文引用: 2]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DOI:10.1016/j.jhealeco.2014.09.001URL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
URL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2]
[J].
[本文引用: 2]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DOI:10.4054/DemRes.2017.37.55URL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DOI:10.1006/jcec.2002.1780URL [本文引用: 1]
[J]. ,
[本文引用: 1]
[J].
[本文引用: 1]
[J]. ,
DOI:10.1016/0304-4076(87)90001-7URL [本文引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