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 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intention in China’s medium-sized city: A case study of Wenzhou
LINSainan通讯作者:
收稿日期:2018-10-8
修回日期:2019-05-23
网络出版日期:2019-07-20
版权声明:2019《地理研究》编辑部《地理研究》编辑部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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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近年来,高速城镇化的进程给城乡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流动人口城市居住隔离的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乡村地区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1]。与追求数量增长的传统城镇化不同,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在于提升城镇化质量,致力于实现“人的城镇化”[2]。截至2017年末,中国城市流动人口规模达2.44亿人,占总人口的18%,相当于每六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育、就医、上学、养老的比例不断上升,对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持续增长。但流动人口在城市也面临文化歧视,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平等待遇和公共服务,出现“浅的城镇化”或者是“未完成的城镇化”[3]。进入新时代以来,流动人口“市民化”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平等的城镇化的要点之一[4,5]。然而,流动人口能否真正实现“市民化”,不仅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与引导,更在于其定居意愿[6]。因此,针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与传统乡村-城镇单向迁移不同,流动人口的迁移是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如在流入地定居、保持流动状态和向流出地回流等[7, 8],相关研究大量出现,主要关注两方面问题:第一,愿意在城市中定居的流动人口规模问题。第二,如何解释流动人口定居或不定居,也就是定居机制问题。由于问卷设置、时间、地点和抽样方法的差异[9],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呈现出巨大的地域差异,总体上呈现大城市定居意愿高,中小城市定居意愿低的规律。例如,高达70%以上的流动人口愿意在上海定居[10],而福建省仅有27.4%的流动人口愿意在本地定居[11]。不同城市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存在明显差异,其影响机制也可能有所差别,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深入实证。
流动人口定居意愿主要受制度、个体特征、家庭、社会网络和社会认同等方面因素的影响[12,13,14,15]。首先,户籍制度被视为影响流动人口定居城市的最大障碍[16],似乎户籍制度改革就能有效的解决流动人口的问题。然而,相关研究表明,简单的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流动人口永久居留权,并不能有效地促进流动人口定居和融入城市[17, 18]。其次,年轻、受教育程度高、已婚的女性流动人口定居意愿高[15]。第三,家庭收入高、拥有住房并且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流动人口更倾向在流入地定居[12]。此外,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可以提升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6, 19]。总体而言,目前对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强调户籍等制度因素的作用,比较忽视流动人口自身家庭迁移策略和劳动力市场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20, 21]。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①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发布,性别比趋于平衡.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http://www.nwccw.gov.cn/2017-11/13/content_184848.htm)。)指出,2016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平均家庭规模为2.5人以上,2人及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户占81.8%以上。大规模的家庭式迁居正在出现,替代以个体流动为特征的原有格局[22]。中国乡村的“乡土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元,迁居决策关乎全体家庭成员[23]。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东部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下的“推拉”机制的出现,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开始脱离家庭、暂住于就业流入地,这种乡村家庭“离散化”的现象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留守儿童等[24]。同样,亲情观念和家庭观念的存续也在刺激流动人口的“家庭化”,出于对下一代成长的考虑,进城教育几乎是农民工子女“去农化”的唯一出路[25]。即使居住空间狭小,生活简陋,只要比在农村强,他们也愿意举家迁移。
然而,现有关于家庭因素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与机制的研究较少,结论也不尽明确。例如,Fan等对北京城中村的流动人口展开实证,强调经济动机是流动人口长期在家乡和城市之间两栖流动的主要原因,更多的家庭成员来到城市打工可能只是一种策略,为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家庭劳动力的收入,而不是城市永久定居[15, 26]。与之相反,何丹等基于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研究,发现家庭式迁移降低了流动人口长期分离所承受的心理成本,从而使家庭迁移相较于个人迁移和部分成员家庭迁移更有可能在迁入地长期居留[27]。陈宏胜等基于在上海进行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数据,发现与家庭成员同住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更高[12]。因此,家庭式迁移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有何影响?流入地的差异在其中发挥何种作用?与流动人口迁移策略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究。
此外,目前针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缺乏足够重视,北上广深等地有着比较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环境,大城市的经验对于大多数中小城市而言并不具有普适性。随着“比较城市研究”的复兴,城市研究越来越强调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地方化和去中心化,通过对“普通城市”的发展路径、实践经验的研究,可以构建世界性的城市理论[28,29,30]。因此中小城市的经验不应该被视为“例外”,中国城市尤其是温州这种“普通城市”的经验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随着温州经济的迅猛发展,流动人口逐渐成为温州常住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末,温州市流动人口为329.3万,占常住人口的40%。自2017年以来,随着“大拆大整”、“机器换人”等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温州市流动人口回流返乡现象明显。在国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各地城市纷纷出台优惠住房、落户政策“抢人”的大背景下,本文从个人、家庭、地域三个角度建立分析框架(图1),探究家庭因素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为城市“引人”、“留人”政策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证依据,有助流动人口实现美好生活,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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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研究框架
-->Fig. 1Research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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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基于前期调研与实地勘探,本研究选取温州双屿街道作为主要调研区域(图2),以便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研究。双屿为温州流动人口倒挂最为严重的街道,位于鹿城老城区的西部,下辖9个社区和13个行政村①(所有行政村已在2018年温州“大拆大建”活动中被拆除,因此行政区划也发生了变化。本文的数据收集工作于2013年、2014年开展,因此这里的双屿街道仍指的是“大拆大建”活动之前的双屿。)。双屿是温州的轻工业中心,拥有中国鞋都产业园区和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是温州“中国鞋都”称号的重要产地。显示原图|下载原图ZIP|生成PPT
图2双屿街道
-->Fig. 2Map of Shuangyu, Wen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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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数据来源于2013年、2014年在双屿开展的问卷调查以及深入访谈。调研主要在流动人口日常生活所涉及的空间场所展开,包括居住、工作、消费、公交车站、休憩等场所,共获得435份有效问卷和20份深入访谈资料。调研数据反映的流动人口社会经济状况基本与温州市六普数据相吻合(表1),具有一定代表性。
Tab. 1
表1
表1调研数据与温州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流动人口的主要社会经济特征对比
Tab. 1Comparison of the main socio-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floating population between the survey data and the Sixth Population Census data of Wenzhou
主要类型 | 调研数据(%) | 六普数据(%) | |
---|---|---|---|
年龄 | 16~45岁 | 92.0 | 91.0 |
性别 | 男性 | 59.1 | 56.6 |
婚姻状况 | 已婚 | 65.3 | 58.4 |
受教育程度 | 初中 | 60.5 | 62.4 |
行业/职业 | 制造业 | 82.8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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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研究方法及变量说明
根据前文所构建的个人、家庭、地域三个方面的分析框架及模型,借鉴相关的研究经验[12, 14, 26],同时在本调查问卷的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对变量进行如下设定。个人因素包含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户籍三个维度。人口学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济特征包含职业、月收入、工作正规性(是否拥有工作合同)、工作稳定性(是否更换过工作),户籍指户口类型(农业或非农户口)。
家庭因素包含家庭结构和家庭居住状况两个层面。流动人口的家庭结构涉及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流动人口的家庭安排,过往的研究往往将其剥离成单独的个人特征进行分析,本文借鉴Fan[15]对北京城中村的研究经验,将其分成四类家庭结构,分别是单身移民、独自移民(已婚但配偶子女不在温州)、夫妻移民(夫妻同在温州但子女不在)、家庭移民(完整的家庭式移民)。家庭居住状况主要是指家庭居住的物理环境,包括居住满意度、住房面积、住房设施(是否拥有厨房和卫生间)、定居时间。因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流动人口的住房自有率仅在1%左右,因此本文未将住房产权因素纳入模型中。
地域因素指的是户籍来源地,分为浙江本省、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四类地区,测量地区差异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
本研究中流动人口是否愿意在温州定居,属于二分类的因变量,适用于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32]。其基本表达式为:
式中:
3 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3.1 流动人口特征及其定居意愿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温州流动人口定居意愿较弱,仅有19.3%的受访者有意愿定居温州,而37.0%的受访者表示不愿意在温州定居未来要回老家,15.2%的受访者表示若有机会将来要去其他城市发展,另外还有28.5%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与大城市流动人口50.0%以上的定居意愿相比,温州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非常低。为分析影响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因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14, 15, 33],把流动人口分为定居者和非定居者两组。具体而言,对于问卷中“准备一直在温州待下去吗”的态度,选择“愿意”归为愿意在温州定居一组,选择“不愿意,回老家”和“不愿意,去其他地方”的受访者归类为不愿意在温州定居,把选择“不清楚”的受访者从模型里剔除。本文将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地域因素等三个方面比较定居者和非定居者之间的差别(表2)。
Tab. 2
表2
表2愿意定居者与非定居者特征分析
Tab. 2Characteristics of migrants with and without settlement intention (%)
变量 | 非定居者 | 定居者 | 变量 | 非定居者 | 定居者 | ||
---|---|---|---|---|---|---|---|
个人因素 | 家庭因素 | ||||||
性别 | 女性 | 39.6 | 41.7 | 家庭结构 | 单身移民 | 38.3 | 20.2 |
男性 | 60.4 | 58.3 | 独自移民 | 17.2 | 11.9 | ||
年龄(岁) | ≤ 25 | 36.1 | 31.0 | 夫妻移民 | 27.3 | 28.6 | |
26~35 | 45.4 | 36.9 | 家庭移民 | 17.2 | 39.3 | ||
36~45 | 15.9 | 23.8 | 住房面积(m2) | < 5 | 61.7 | 50.0 | |
>45 | 2.6 | 8.3 | 5~10 | 28.6 | 36.9 | ||
文化程度 | 小学及以下 | 7.9 | 11.9 | 10~20 | 5.3 | 9.5 | |
初中 | 60.4 | 56.0 | >20 | 4.4 | 3.6 | ||
高中及中专 | 25.1 | 22.6 | 独立厨房 | 无 | 94.3 | 78.6 | |
大学及以上 | 6.6 | 9.5 | 有 | 5.7 | 21.4 | ||
户口 | 非农 | 10.6 | 11.9 | 独立卫生间 | 无 | 85.9 | 67.9 |
农村 | 89.4 | 88.1 | 有 | 14.1 | 32.1 | ||
职业 | 体力劳动 | 88.5 | 86.9 | 居住时间(年) | ≤ 1 | 11.9 | 11.9 |
自我雇佣 | 8.8 | 4.8 | 2~5 | 36.6 | 22.6 | ||
餐饮服务 | 2.6 | 8.3 | >5 | 51.5 | 65.5 | ||
月收入(元) | < 2000 | 10.1 | 9.5 | 居住满意度 | 不满意 | 78.4 | 54.8 |
2000~3000 | 42.7 | 39.3 | 满意 | 21.6 | 45.2 | ||
3000~5000 | 34.4 | 34.5 | 地域因素 | ||||
> 5000 | 12.8 | 16.7 | 户籍来源地 | 浙江省 | 28.6 | 71.4 | |
是否换过工作 | 否 | 28.6 | 51.2 | 东部地区 | 87.5 | 12.5 | |
是 | 71.4 | 48.8 | 中部地区 | 70.0 | 30.0 | ||
有无工作合同 | 无 | 64.8 | 54.8 | 西部地区 | 85.2 | 14.8 | |
有 | 35.2 | 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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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口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而言,定居者和非定居者呈现出一定的相似性,以男性、文化程度较低、农村户口的流动人口为主,主要从事工厂打工、建筑工人此类的体力劳动并且收入中等,这与温州流动人口的整体特征相符。未换过工作、有合同即工作较为稳定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明显高于换过工作及未签订合同的流动人口。可以假设,工作的稳定性对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有一定影响。
在家庭结构而方面,与非定居者相比,定居者中以家庭移民为主,夫妻移民次之。可以假设,很大一部分流动人口和留守家庭保持分居,留守的家人尤其是子女减弱了其在城市中的定居意愿,城市中拥有比较完整的家庭组织结构,可以提升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在家庭居住状况方面,受访者居住环境普遍较差,居住面积小于5 m2的流动人口在非定居者中占61.7%,在定居者中占50.0%。就居住基础设施而言,拥有独立厨房和独立卫生间等基础设施的定居者比例远高于非定居者。由此说明,居住环境虽恶劣,但是若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可能会提高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在当地居住五年以上的定居意愿高达65.5%,但同时不愿意定居的也有51.5%,这可能是因为受访者主要在工厂打工从事体力劳动,缺乏社会交往且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生活有关。对当前居住状况表示满意的受访者,在非定居者中仅21.6%,但是定居者中为45.2%,反映出居住满意度越高定居意愿越强的特征。
在地域因素方面,浙江本省受访者定居意愿最高,其次为中部地区,然后是西部地区,东部沿海省市最低,可以假设流动人口在定居意愿上更加倾向省内定居。
3.2 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进一步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机制,本文采用前向逐步法进行回归分析,选取受访者的定居意愿为因变量,如果受访者选择“愿意”则赋值为1,否则为0,回归分析的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模型-2对数似然值289.247,Model Chi-Suqare 73.6(p<0.05),模型正确率高达79.1%,模型整体拟合度较好。Tab. 3
表3
表3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Tab. 3The determinants for migrants’ settlement intention
变量 | β | S.E. | Wald | Exp(B) |
---|---|---|---|---|
职业(参考组=体力劳动) | 8.704 | |||
自我雇佣 | -1.374** | 0.675 | 4.146 | 0.253 |
餐饮服务 | 1.405** | 0.674 | 4.347 | 4.074 |
工作稳定性(参考组=没有换过工作) | -0.757** | 0.304 | 6.201 | 0.469 |
家庭结构(参考组=家庭移民) | 12.978 | |||
单身移民 | -1.459*** | 0.417 | 12.257 | 0.232 |
独自移民 | -0.918** | 0.466 | 3.877 | 0.399 |
夫妻移民 | -0.896** | 0.387 | 5.356 | 0.408 |
居住满意度(参考组=不满意) | 0.807** | 0.313 | 6.660 | 2.241 |
厨房(参考组=没有独立厨房) | 1.443*** | 0.464 | 9.684 | 4.234 |
户籍来源地(参考组=浙江) | 11.864 | |||
东部沿海 | -2.143** | 1.047 | 4.185 | 0.117 |
中部 | -1.148* | 0.706 | 2.641 | 0.317 |
西部 | 2.161*** | 0.762 | 8.039 | 0.115 |
常數 | 1.208 | 0.748 | 2.613 | 3.348 |
Model Chi-Suqare | 73.600*** | |||
-2对数似然 | 289.247 | |||
Percentage Correct(%) | 7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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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因素方面,职业类型和定居意愿显著相关,从事餐饮服务的定居意愿是体力劳动的4.074倍,而自我雇佣者只有体力劳动的0.253倍。这与现有研究结果有所不符,例如Cao等[34]指出自我雇佣者倾向于家庭式迁移并且有在城市中购房的愿望,因此会有更强的定居意愿。这可能是因为在温州的调研中自我雇佣者大多为流动摊贩。工作的稳定性也显著影响定居意愿,未换过工作的受访者定居意愿更高。工作稳定性是流动人口选择是否在城市定居的一个重要考量,良好的就业前景与职业发展能够促进其城市定居[35]。
在家庭因素方面,家庭结构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有显著影响,将家庭移民作为参考组,单身移民、独自移民和夫妻移民的定居意愿只为其0.232、0.399和0.408倍。与之前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相一致,反映出完整的家庭移民拥有更高的定居意愿,分隔的家庭因留守的家人而阻碍他们在城市里定居。单身移民因其自身特性表现出高流动性,其定居意愿最低。个体定居意愿往往受到家庭单元的影响,需要从家庭内部决策来解释个体行为特征与行为选择,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理性决策形成相对平衡的状态,最终塑造了家庭整体的发展策略和定居决策[19]。目前流动人口群体出现了结构性分化,一种是独自移民,独自在城市里打工,继续与家人保持着分居状态;另一种是夫妻移民,和配偶一起在城里务工,将子女留守在乡村;最后一种是配偶子女一起生活在流入地,处于家庭式迁移状态。不论是独自移民还是夫妻移民,城市只是获得更高收入反哺家庭的地方,家乡才是他们的归宿。而对于家庭移民,努力工作改善家庭生活条件,留在城市里给下一代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让子女摆脱外出打工的命运,因此定居意愿更为强烈。
就家庭居住状况而言,居住满意度与定居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即受访者对现有居住情况越满意,则其在温州定居意愿也越强烈。家庭居住基础设施中,拥有家庭独立厨房和定居意愿明显正相关,即拥有独立厨房的受访者定居意愿是没有的4.234倍。独立的厨房对流动人口而言,不仅可以节省家庭在城市的开支,还能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让流动人口更愿意在城市中生活。
在地域因素方面,来自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内陆地区的受访者的定居意愿仅为浙江本省的0.117、0.317和0.115倍。相对于老家,温州当地的房价和生活成本过高,不少流动人口只是抱着打工的心态来到温州,当有一定积蓄后就会回家或者去其他生活成本更低的地方,进行二次迁移。而浙江本省的流动人口,流动距离更短,对当地生活成本压力承受能力更强,而且在地域文化和社会交往中,更加容易接受当地的风俗习惯,更容易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
4 结论与讨论
新型城镇化关键在于实现“人的城镇化”,本文以温州为例,对家庭式迁移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进行研究。文章主要结论如下:(1)总体上,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比较低,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不愿意在打工的城市定居。职业、工作稳定性、家庭结构、居住满意度、拥有独立的厨房、户籍来源地与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显著相关。自我雇佣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最低,体力劳动次之,餐饮服务相对最高,并且没有更换过工作的流动人口拥有更高的定居意愿。家庭移民的定居意愿最高,独自移民和夫妻移民因留守的家人而阻碍他们定居城市,单身移民的高流动性使他们拥有最低的定居意愿。居住满意度高定居意更强,同时拥有家庭独立厨房可以降低生活成本,提高定居意愿。来自本省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最高,外省的流动人口定居意愿较低。
(2)与大城市流动人口家庭式迁移研究的结论不同[15, 26],本研究发现在城市中拥有完整的家庭结构能够提升定居意愿,而不仅仅是出于家庭劳动力收入最大化的考虑。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探讨为什么在不同的研究中家庭式迁移会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产生不同的影响?首先,这可能是和研究的城市有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不仅拥有严苛的户籍制度限制,同时过高的房价和物价水平,双向挤压和限制了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但是相对可观的经济回报使其成为流动人口流入的热门选择。而中小城市在制度上的约束性和物价水平都远低于北京,使流动人口更易于以完整家庭组织结构在当地定居、工作、上学、生活等。其次,制度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双重作用塑造了流动人口的家庭迁移决策,预期可观的收入促使更多家庭劳动力进入城市,出于家庭发展和子女教育的考虑,发生完整的家庭结构迁移,但是制度的壁垒和高额的生活成本,让流动人口家庭在最终定居地的选择上更加多元化。
(3)温州这种中小城市的地方经验也应该被纳入城市理论构建范围之内。在强调北上广深大城市研究重要性的同时,不能忽视中小城市的经验,中小城市也可以为城市理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潜力和创造性。每个城市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将更多城市的研究作为理论来源,通过对城市规律多元特性的挖掘和概括,以及比较研究可以拓展城市理论的生产循环[30]。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如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建立起流动人口的保护机制,引导流动人口积极融入城市社会和生活,是解决目前流动人口问题的关键。流动人口“市民化”不单单是身份上的外在资格转变,还需要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社会权利等多方面的内在转变[5]。首先,单纯地改革户口制度,赋予流动人口永久居留权,虽然并不能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但是打破制度壁垒,可以有效促进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和社会融合,避免流动人口社会隔离现象的发生。其次,以家庭为单元制定流动人口“市民化”政策,重点解决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使他们能在城市里安居乐业。第三,提高流动人口定居意愿,需保障其在城市中就业的稳定性,完善住房基础设施,制定梯度化的住房管理政策[36]。总之,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背景下,以家庭为整体的政策设计考虑,才能使流动人口有意愿、有能力在城市定居,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才能实现。最后,本文聚焦家庭化因素对定居意愿的影响,并未对社区环境、社区归属感等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讨论,在未来的研究中会进一步深化。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 原文顺序
文献年度倒序
文中引用次数倒序
被引期刊影响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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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文章利用2009年十二个城市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数据,使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模型结果表明,城市归属感在农民工城市定居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因素直接或通过城市归属感间接影响其定居意愿。受教育时间越长、未婚、工作需要技能以及配偶或恋人在同城的农民工更愿意在城市定居。参与正式住房市场、与本地人的互动、掌握方言的熟练程度不仅直接对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正向影响,而且积极影响归属感从而间接提升其定居意愿。农民工社会网络对定居意愿的直接负面效应大于其通过归属感带来的间接正面效应。受歧视经历和性别也通过影响归属感间接影响城市定居意愿。模型结果表明进一步区分"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重要意义。 . , 文章利用2009年十二个城市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数据,使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模型结果表明,城市归属感在农民工城市定居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因素直接或通过城市归属感间接影响其定居意愿。受教育时间越长、未婚、工作需要技能以及配偶或恋人在同城的农民工更愿意在城市定居。参与正式住房市场、与本地人的互动、掌握方言的熟练程度不仅直接对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正向影响,而且积极影响归属感从而间接提升其定居意愿。农民工社会网络对定居意愿的直接负面效应大于其通过归属感带来的间接正面效应。受歧视经历和性别也通过影响归属感间接影响城市定居意愿。模型结果表明进一步区分"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重要意义。 |
[7] | . , 基于福建省福州市流动人口问卷调查及流动人口、企业雇主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的深入访谈,考察了流动人口流迁模式的复杂性和多元分化及其对他们社会保护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流动人口的流迁模式呈现在流入地定居、保持流动状态和向流出地回流的三维分化,并由此导致其对社会保护需求在整体上不同于流入地当地居民,在其内部呈现多元分化的局面;以"城市融入"为主导的社会保护方法需要根据这种需求特点予以完善和拓展。还探讨了以上分析的理论和政策意义,重点分析了基于"城市融入"视角的分析框架在指导流动人口社会保护研究和政策制定上的局限性和向"社会融入"视角拓展的必要性,以及诸如社会保护项目的可携带性、制度基础和融资机制等政策层面的问题。 . , 基于福建省福州市流动人口问卷调查及流动人口、企业雇主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的深入访谈,考察了流动人口流迁模式的复杂性和多元分化及其对他们社会保护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流动人口的流迁模式呈现在流入地定居、保持流动状态和向流出地回流的三维分化,并由此导致其对社会保护需求在整体上不同于流入地当地居民,在其内部呈现多元分化的局面;以"城市融入"为主导的社会保护方法需要根据这种需求特点予以完善和拓展。还探讨了以上分析的理论和政策意义,重点分析了基于"城市融入"视角的分析框架在指导流动人口社会保护研究和政策制定上的局限性和向"社会融入"视角拓展的必要性,以及诸如社会保护项目的可携带性、制度基础和融资机制等政策层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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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城镇化路径究竟应以“大城市优先还是小城市优先”一直存在争议,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再度引发了关于该问题的争论。文章旨在利用2012年江浙沪三地流动人口数据以及2013年7城市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分析农民工的城市定居偏好,进而从微观视角探讨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问题。结果显示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具有显著的大城市和省内城市偏好,其中省会城市比中小城市以及其他城市更有吸引力。因此,文章认为“大城市优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更能够得到农民工的响应和支持。当前中国的大城市无论数量和规模,还是发展质量都存在不足,重点建设一批大城市不仅可以吸引过剩流动人口,转移超大城市的人口压力,还可以通过大都市圈建设带动中小城市的发展。 . ,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城镇化路径究竟应以“大城市优先还是小城市优先”一直存在争议,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再度引发了关于该问题的争论。文章旨在利用2012年江浙沪三地流动人口数据以及2013年7城市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分析农民工的城市定居偏好,进而从微观视角探讨新型城镇化路径选择问题。结果显示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具有显著的大城市和省内城市偏好,其中省会城市比中小城市以及其他城市更有吸引力。因此,文章认为“大城市优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更能够得到农民工的响应和支持。当前中国的大城市无论数量和规模,还是发展质量都存在不足,重点建设一批大城市不仅可以吸引过剩流动人口,转移超大城市的人口压力,还可以通过大都市圈建设带动中小城市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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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本文利用一项福建省流动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对两代流动人口在城镇定居意愿的差异进行了深入考察。结果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城镇的定居意愿虽已发生不同于第一代流动人口的变化,但在整体上仍延续了前者的特点而未发生从循环流动向在城镇定居的根本性转变。同时,两代流动人口在城镇的定居意愿除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外,还受到流动人口在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导的次级劳动市场高度集中、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水平低、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有限等状况的制约。这些结论对制定符合流动人口实际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启示。 . , 本文利用一项福建省流动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对两代流动人口在城镇定居意愿的差异进行了深入考察。结果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城镇的定居意愿虽已发生不同于第一代流动人口的变化,但在整体上仍延续了前者的特点而未发生从循环流动向在城镇定居的根本性转变。同时,两代流动人口在城镇的定居意愿除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外,还受到流动人口在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导的次级劳动市场高度集中、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水平低、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有限等状况的制约。这些结论对制定符合流动人口实际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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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 <p>基于广州、东莞、沈阳、成都、杭州、郑州市所获问卷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 回归模型,探讨中国城市新移民的定居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城市新移民总体上呈现较强的定居意愿,其中投资型新移民的定居意愿最强,智力型新移民次之,劳力型新移民最弱。影响新移民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包括户籍因素、社会网络、社会认同、生活满意度和地域差异。与本地人交往和社会认同是影响智力型新移民定居意愿的决定性因素;职业、产权、本地社会资本、社会认同和地域差异是影响劳力型新移民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就投资型新移民而言,影响其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为人力资本、本地社会资本、户籍状况及其所在的城市。地方政府应根据新移民所属的类型,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与空间政策,为新移民提供更为多元化的城市融合路径。</p> . , <p>基于广州、东莞、沈阳、成都、杭州、郑州市所获问卷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 回归模型,探讨中国城市新移民的定居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城市新移民总体上呈现较强的定居意愿,其中投资型新移民的定居意愿最强,智力型新移民次之,劳力型新移民最弱。影响新移民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包括户籍因素、社会网络、社会认同、生活满意度和地域差异。与本地人交往和社会认同是影响智力型新移民定居意愿的决定性因素;职业、产权、本地社会资本、社会认同和地域差异是影响劳力型新移民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就投资型新移民而言,影响其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为人力资本、本地社会资本、户籍状况及其所在的城市。地方政府应根据新移民所属的类型,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与空间政策,为新移民提供更为多元化的城市融合路径。</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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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 家庭化迁居已成为我国未来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文章利用2010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分析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的现状,对家庭化迁居的概念、类型进行重新界定。按照家庭迁居程的差异,将流动家庭划分为已完成迁居和未完成迁居的家庭。数据分析表明,家庭的经济水平、家庭户规模和结构等因素,使家庭在迁居方式与进程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家庭分批迁居的过程中,不同批次迁居的成员呈现出家庭内成员身份、人力资本存量、迁居时间间隔等方面的选择性特征。文章认为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迁居现象应采取"支持"型的政策导向,并为建立流动家庭管理服务体系提出政策意见,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类型的流动家庭服务体系。 . , 家庭化迁居已成为我国未来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文章利用2010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分析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的现状,对家庭化迁居的概念、类型进行重新界定。按照家庭迁居程的差异,将流动家庭划分为已完成迁居和未完成迁居的家庭。数据分析表明,家庭的经济水平、家庭户规模和结构等因素,使家庭在迁居方式与进程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家庭分批迁居的过程中,不同批次迁居的成员呈现出家庭内成员身份、人力资本存量、迁居时间间隔等方面的选择性特征。文章认为对人口流动家庭化迁居现象应采取"支持"型的政策导向,并为建立流动家庭管理服务体系提出政策意见,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类型的流动家庭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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