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专事国际法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1959年,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建立法学所之后的第二年,法学所即成立了国际法组。1978年9月,国际法组改建为国际法研究室。2002年10月,在原国际法研究室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200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国际法研究所。
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国际法研究所结合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在国际法诸领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04年底,已出版学术著作60余部、译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译文200多篇。国际法研究所承担了许多国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点科研题目,如"WTO解决争端机制研究"、"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基于国际人权公约及WTO的视角"、"《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问题与实施机制研究"等。此外,国际法研究所还承担了大量的立法、司法咨询的任务,
就涉外法律法规的起草或修订,国际条约和协定的拟订与批准,重大国际政治外交事件的预案研究和对策性研究,重大国际经济案件的处理或咨询等问题向中央领导机关、有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决策机构报送立法建议、研究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约100多篇,受到重视和好评。国际法研究所与众多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关系,先后派出访问学者和进修生60多人次;接待来访学者180多人次;主办或联合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10多次。研究所许多学者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担任法律顾问和兼职教授,为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为陈泽宪教授,副所长为陈甦教授(兼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研究所下设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四个研究室和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中心,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国际法许多领域中的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重大影响。国际法研究所设有国际法专业的博士点和硕士点。目前,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四个研究方向均可招收和培养法学博士、硕士和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愿与中国从事国际法实践、科研、教学的同仁一道,共同促进中国的国际法事业和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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