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并着重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2.能够适应科学进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必要的社会综合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科学研究或专门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年限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二年半至三年,用1学年时间完成课程学习,1.5学年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招收研究生。在每个学科、专业设置若干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适合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不宜过细、过窄。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修课程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规定5 ~ 7门为18 ~ 22学分,选修课6 ~ 9门为16 ~ 24学分,由研究生院审定;自然辩证法和英语不得免修(有规定的除外)。
课程设置框架如下:
1.学位课(18 ~ 22学分)
(1)自然辩证法(3学分)
(2)英语(4学分)
英语课主要进行对研究生听、说、读、写、译能力的全面训练。
(3)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3学分)
工学学科一般为《数值分析》。计算机及理科类学科按本学科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4)学科基础课
(5)学科专业课
2.选修课(16 ~24学分)
(1)限选课程(8 ~ 12学分)。
① 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选修若干门专业课。
② 体育健身课(1学分)
③ 社会实践(1学分)
(2)任选课程(8 ~12 学分)
① 跨学科课程
硕士研究生应在专业基础课、其它学科的学位课或限选课程中选修1 ~2 门课程。
② 自学课程(1学分)
硕士研究生可进行1 门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课程,由导师制定内容,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系统地自学。由导师进行成绩考核,填写成绩单。
3.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5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包括听学术报告和听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其中至少2次为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学科的学术活动。
五、成绩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中的考试科目不得低于24学分。对学位课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方式进行,并可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的方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选修课、实验课一般应进行考查,考查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评定。 研究生院开设课程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 织,考核方法及要求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考核的规定》。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使研究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在全面、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中得到提高。
1.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课题的全过程。研究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导师应指导学生选择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制订培养计划,检查工作进展,讨论和分析研究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考核论文水平。研究生院应积极组织院内、外学术活动,创造浓厚的学术气氛,使研究生开 阔眼界,扩大思路,启发其进行创造性思维。
2.题目确定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进行。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和工作量时应全面考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培养年限等方面的特点。学位论文的题目一般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或第二学期初基本确定。
3.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论文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和导师都应给予充分重视。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开学后8周内完成。对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4.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 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对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见《关于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 查的有关要求》。
5.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文字简练。论文撰写应按照《航天二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有关要求进 行。 6.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位论文答辩应按照《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达到《关于硕士研究 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五学期末进行。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每个硕士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在培养过程中要注意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
系统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在院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在院属培养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