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基本复试资格
1. 我院复试最低分数要求执行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考生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
政治、英语 |
专业课 |
总分 |
理科 |
40 |
60 |
288 |
工科(不含照顾专业) |
37 |
56 |
264 |
工学照顾专业 |
34 |
51 |
254 |
2. 一志愿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但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进行破格复试,如有破格考生须考生及培养单位提交单独申请。
3. 调剂考生的资格附加要求
①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一般要求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③ 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毕业生。
④ 培养单位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