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招录学位专业:工学硕士建筑学一级学科。接受考研调剂生的报考学科、类型为:建筑学(0813) 学术型硕士;建筑学(0851)专业型硕士。
二、接受调剂考生条件:
1、专业及学历:按照《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院校: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
3、考研成绩要求:考生统考成绩总分300分及以上,统考科目成绩在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成绩90分以上,其中作图题100分以上。
三、我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进行初选,按与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2以上的比例,筛选出复试考生,并在我院官网和研招网公示,未进入复试的考生恕不另行通知。
四、通过邮件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五、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liulr@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年度研招调剂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资料时间按照研招网上我院的“信息公告”栏目要求执行。逾期不再受理,投寄资料恕不退还。
六、电话:01088328948 刘老师
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