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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全国统考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2013-08-11

北京邮电大学概况
 
  北京邮电大学原名北京邮电学院,正式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务院批准、由邮电部组建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院校,国家首批硕士与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成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在2005年建校50周年之际,教育部和原信息产业部(现合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签署协议共建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推动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11年我校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体育部等13个教学单位,以及网络技术研究院、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感知技术与产业研究院3个研究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3个一级学科。学校现有36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初步形成了工管文理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学科架构,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学科国内一流,教学质量领先,就业领域得天独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科研功能齐全,校园网和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先进齐全。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形成了“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教学上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跨院、跨学科选课,努力做到因材施教;通过主辅修双专业制、个性化专业培养、转专业等多种方式,满足学生不同发展要求。
    北京邮电大学在“团结 勤奋 严谨 创新”的校风、“厚德 博学 敬业 乐群”的校训和“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引领下,为在本世纪中叶(建校100周年),把北京邮电大学建成信息科技特色突出,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世界高水平 特色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有志于投身信息通信领域的莘莘学子踊跃报考北京邮电大学!

一、   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3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c)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6、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9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或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7、8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 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b.bupt.cn)查询。
3、    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统考生、推免生以及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外埠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   考试
1、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    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2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3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   体检
1、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    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拟接收函。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   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四类:非定向、自筹、定向和委培。
1、    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免缴学费,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享有一定数额奖学金。
2、    自筹: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在学期间需要缴学费,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享有一定数额奖学金。
3、    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类型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并按协议书发放普通奖学金,不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4、    委培: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在学期间需要用人单位向学校缴纳学费和一次性的基本建设投资设备费,不发放生活补助,不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六、   学习年限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2.5年
七、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zb.bupt.cn
单位代码:                1001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学十楼236
真:                   010-62285173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十、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62282163
教二楼425室
计算机学院
62282656
教三楼1005室
经济管理学院
62282101
明光楼613室
电子工程学院
62283720
教四楼339室
自动化学院
62282129
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
理学院
62282099
主楼807室
人文学院
62282970
教一楼317室
网络技术研究院
61198121
新科研楼624室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61198017
新科研楼308室
教育技术研究所
82056439
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邮网络教育学院503
软件学院
58828006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
62284014
明光楼403室
公共管理学院
62284014
明光楼403室
感知技术与产业研究院
62283791
教三楼616室
 
注:本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北京邮电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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