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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3-08-10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7日进行,我校2013年可招收75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三、报名方式

2013年报名方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考生应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 考生应于7月12日—7月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复试之前。初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五、培养方式

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学期脱产3个月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共计需要脱产学习3个学期,剩余的一年半时间主要用于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欢迎广大社会考生积极报考我校。如需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请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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