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自成立以来,本院已招收2008、2009、2010、2011、2012五个年级、共计414名中国硕士研究生和57名外国留学生。2012-2013学年,本院在校硕士生309人,其中:中国学生297名;国际学生12名。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本院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5%,详见下表: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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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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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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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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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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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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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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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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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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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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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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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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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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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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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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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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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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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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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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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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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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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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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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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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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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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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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
本院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旨在培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胜任多种法律职业之法学通才。(1)透过中国政经体制和法律互动的大背景,学生能理解法律原理,通晓法律规则,驾驭法律解释,看到现有法律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而预见法律变化。(2)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包括:准确、优雅的写作风格,说理透彻的书面和口头表达。(3)能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而检索中、英文法律文献,包括:制定法、司法判决、学术著述;掌握文献征引和标示文献来源的规则。
2. 学制:两年
2. 学制:两年
3. 课程设置和特色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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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时间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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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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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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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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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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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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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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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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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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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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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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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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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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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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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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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理(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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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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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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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民商法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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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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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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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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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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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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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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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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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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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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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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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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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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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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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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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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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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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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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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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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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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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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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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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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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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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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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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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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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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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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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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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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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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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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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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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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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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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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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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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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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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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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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研究和法律英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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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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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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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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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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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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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经济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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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法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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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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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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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合同法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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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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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识产权法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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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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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公司法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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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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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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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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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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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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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市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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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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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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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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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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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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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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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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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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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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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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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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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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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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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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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谈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参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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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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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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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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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课程可能会有调整,以开学前发布的课程表为准。)
本院课程具有以下特色:
(1)鉴于绝大部分学生为法律本科毕业生,相对于本科法学教育而言,全部课程都是高级法学课程,旨在“温故知新”,超越本科法学教育。
(2)本院必修课学分总数不超过选修课。开设选修课,至少要有10名学生申选,申选最高人数由学院斟情决定。
(3)在教学分工方面,中国教授讲授中国法;外国教授用英文讲授国际法、比较法、外国法、欧盟法。
有关本院师资,请查看:http://www.cesl.edu.cn/ecslfaculty.asp。
(4)鉴于英语授课在本院占有实质比重,本院不再开设外语课程。
4.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学分): 课时学分46学分,学位论文4分,总计50学分。课时学分的构成为:必修课20学分,选修课24学分, 参与学术活动2学分。每一学分的教学工作量为18课时加3小时助教辅导、3小时接待学生的办公时间。
4.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学分): 课时学分46学分,学位论文4分,总计50学分。课时学分的构成为:必修课20学分,选修课24学分, 参与学术活动2学分。每一学分的教学工作量为18课时加3小时助教辅导、3小时接待学生的办公时间。
三、申请条件: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申请本院,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四、申请程序: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申请人须参加初试之英语考试。
2.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公告,考试大纲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26_89_1270.html)。
3.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法律分析能力,由英语听力、法律分析和面试组成:
(1)英语听力:1小时。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完成本科学习、托福100分以上(含100分)或雅思7分以上(含7分),可申请英文听力免试;申请免试须在报到时提交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原件。
(2)法律分析(中文答卷):2小时,考试范围是围绕一个案例的相关法律问题;考生对案例进行分析,逐一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①从个案中寻找法律争点;②运用法律原理解释具体法律现象;③从具体的法律现象中归纳法律原理;④论辩、质疑、答疑和构建论据的能力。
(3)面试(中、英文),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生现场抽题。
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以及本院网站。查看历年复试试题,请登录http://www.cesl.edu.cn/prgjmdexam.asp
六、录取标准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决定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各科权重为:初试成绩50%;复试英语听力10%,法律分析25%,面试15%。
本院统一划定法学硕士各专业(参见本简章第一部分)录取线,不区分专业。如果某专业上线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报考该专业而总分排名靠后的考生可调剂到法学硕士的其他专业。
本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划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录取线。
七、 学费和奖学金
学费:人民币17,000元/学年。
本院根据学业成绩颁发奖学金。第一学年,本院按照入学考试总分排名颁发“入学奖学金”。2012-2013学年,本院用于110名2012级新生“入学奖学金”总额为892,000元,覆盖率为81%。第二学年初,本院按照学生第一学年成绩排名颁发“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院另设有“公共服务奖”,表彰热心公共服务的学生。往年奖学金分配情况,请查看:
(1)2012-2013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http://www.cesl.edu.cn/prgjmcrecruitmentview.asp?id=1745
(2)2011-2012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1111
(3)2010-2011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931
(4)2010-2011学年“公共服务奖学金”: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1062
(5)2008-2010年硕士奖学金实发统计: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935
八、咨询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2.中欧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方娟、曾彬彬
电话:86-10-5991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