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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 /2013-08-05

一、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100名。

二、学位类别、代码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代码125200)

三、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一)全国报名工作均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等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请严格按照附件标准上传。)报名完成后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预报名

1、考生范围: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

(2)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

(3)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

(4)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报名考试费

2013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上网支付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3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初试考试日期:

10月27日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10月27日14:30-17:00 外国语(英语)

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综合。

4、复试形式:面试

5、复 试 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务必先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自己的学历证书,如无法查询到,尽快申请学历认证,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或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凡在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十、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食宿问题:

学制:2.5—4年;

学费:总共35000元;

课程学习:在1—1.5年内完成;

教学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

学习方式:利用工休日及平时晚上授课或每学期集中授课1个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具体培养方案等详情,请进入http://www.zfmpa.com.cn网址查询。

十一、考生与我校联系办法

2013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Ø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 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

Ø  MPA教育中心

网址:http://www.zfmpa.com.cn

联系电话:010-58908380、010-58908401

传真:010-58908206

电子邮件地址: mpa@cupl.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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