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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年北京邮电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2013-08-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两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二、普通招考
(一)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考生须按要求向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盖章的《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考生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批盖章。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三) 报名及考试办法
1、    考生必须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统一的博士生网上报名及入学考试,并在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交《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以《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 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的特殊措施。
(五) 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六) 复试、录取
1.         北京邮电大学将在统一划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报名及所报专业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2.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4.         考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 招生人数
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的招生计划为1人,2013年的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硕博连读
(一) 资格
1.         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和2010年进入硕士生专业课学习阶段的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硕士学位课均已及格且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2.         被推荐的2010年进入硕士生专业课学习阶段的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自入学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还应已达到以下要求:
l        理学门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SCI收录刊源上发表(含录用)论文至少1篇。
l         工学、军事学门类:在重要刊物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导师)身份发表(含录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
1)        已在SCI、SSCI收录刊源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2)        已在EI收录刊源上或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l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SCI、EI、SSCI、CSSCI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l         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门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CSSCI收录刊源上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程序
1.         导师依据学生在学期间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情况,推荐优秀硕士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2.         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被推荐硕士生填写《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资格审查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送至硕士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进行资格审核。对学位课成绩计算有疑问的,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         2012年11月1日~11月9日硕士生导师填写《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导师推荐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院)主管院长审核并在“导师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4.         学院(研究院)为每位学生出具一份且只出具一份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导师推荐表”和“资格审查表”;
5.         2012年11月9日前(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的《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定向单位同意其硕博连读的证明信”、“资格审查表”、“导师推荐表”交到拟接收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6.         2012年11月1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7.         2012年11月19日~11月25日资格审核通过者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标准为200元/人;
8.         2012年11月19日~11月26日(工作日内),资格审核通过者将打印的报名表、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职称须为副高职以上)、硕士成绩单(须加盖公章)、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         硕士专业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05民商法学、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02传播学、050404设计艺术学、077001教育技术学、120401行政管理的学生,须加试数学类专业基础课与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同;
10.     须加试的学生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加试申请表》,填写后,与第8条所列材料一并提交;并于2013年3月15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11.     2012年11月26日将个人简历(含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情况)、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     资格审核通过者大于2人(含2人),将参加由相关专家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 复试
1.         复试组织:由所报导师在内组成三人以上(含三人)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其中至少有三人职称必须为正高职。
2.        复试内容
1)        对学生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
2)        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3)        外语听说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        复试成绩使用
1)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体检
2012年11月19日~11月25日(工作日内)学生自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由复试小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 招生人数
2013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1名。
(七) 其他
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不接收以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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