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3年拟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专业领域,培养教育硕士100人。请点击此处查询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招生说明!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总体说明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人数
2013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计划招收双证教育硕士100人。主要面向珠海及珠三角地区招生,全国其他地区符合报考条件者,亦可报考。不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专业、学科领域及拟招生人数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报考教育管理专业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1、2、3-(5)、4、5各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我校教育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3.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相关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须注意:
①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②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报考学校请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院系选择“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2)参考大纲及参考书目: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
第四单元的考试参考书目如下: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2.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学科教学(数学)考生,复试时须在“复变函数、近世代数、微分几何、泛函分析”四门课程中任选一门进行笔试。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6.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网报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目标与学制
双证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专门人才。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养成,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教育硕士研究生从2013年9月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习。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2年。教育管理专业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者节假日集中学习课程,课程完成后在工作岗位上进行研究,完成论文,学习年限2-4年。
七、学费、住宿及其他
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教育管理专业共计4万元,其它专业均为共计3万元。学费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注册。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提供统一宿舍。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珠海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参加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553;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207室;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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