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试统考课成绩中没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200) *50
(2) 初试统考课成绩中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200)或 (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35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七、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每一批参加我校复试并确定接受录取的考生,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国家计划时,原则上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生。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导师,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根据市研招办审批结果,待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备注
未尽事宜以《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2年4月5日
2012年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拟定动科学院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硕士和养殖领域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