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200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成原则:相关学院领导,各学科带头人,学校纪检委委员
组长:常建民
组员:赵广杰,殷宁,常建民,丁密金,于志明,杨永福
秘书:吕宁
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生院的具体要求,
1. 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组织情况。
2.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具体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和办法;
3. 负责学院各学科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定、复试名单、调剂生审核、专业综合考试、生源调剂和最终录取名单的确定。负责制定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
4. 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问题。
(二)学科复试小组
1. 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
组 长:赵广杰
副组长:李黎
成员:本学科全体硕士生导师
2. 林产化工学科
组长:殷宁
副组长:蒋建新
成员:本学科全体硕士生导师
3. 设计艺术学科
组长:丁密金
副组长: 李汉平
成员:本学科全体硕士生导师
学科复试小组职责范围:
1. 负责本学科复试工作;
2. 负责本学科综合面试的组织工作。
3. 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常建民
组员:吕宁,
资格审查小组职责:
1. 按照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北京林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对应栏内进行记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审查人须在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为考生建立个人材料档案,个人材料包括除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之外的其它资格审查材料。
3. 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个人材料档案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并将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收回。
4. 负责在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收回。
5. 负责第一次未被导师选中的考生的第二次选择导师的组织工作。
二、资格审查
2006年4月携带下列材料到森工楼332办公室报到并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1. 复试分数线: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2.统考考生: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②初试时的准考证;③《复试通知书》;④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两篇论文的原件;③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
4.单独考试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两封专家推荐信;③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
资格审查后,由学院统一公布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名额:实行差额复试。按录取名额120%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2.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结合进行。
3.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四部分:
l 外国语听力测试;
l 外国语口语测试;
l 专业综合课考试;
l 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均需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口语满分均为100分(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口语由学院统一组织)
(2)专业综合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阅卷及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主要考核考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主要内容如下:
A. 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
人造板工艺,木材干燥,家具设计,木制品工艺,
B. 林产化工学科
造纸:制浆原理于工程,造纸原理与工程
环工: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1,3章)
林化:林产化工工艺学,高分子化学(浙大或天大版)
C. 设计艺术学科
专业设计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采用面试方式,全方位考查考生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满分100分,考查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由各学科复试小组组织)
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
4.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15%+外语口语×5%+专业综合笔试×40%+综合素质面试×40%。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外语听力测试
有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三十分钟。
(2)外语口语测试
时间:
地点:森工楼会议室
(3)专业综合课考试
时间:
地点:森工楼会议室
(4)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综合面试)
时间:
地点:
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森工楼会议室
林产化工学科:
艺术设计学科:
三、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0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精神,经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与相关领导商量,确定我院录取原则如下:
1. 按照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和确定录取类别(计划内或计划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附加分
附加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
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10分。
①被三大检索收录的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6分,第三作者加4分。
②在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加6分, 第二作者加4分,第三作者加2分。
⑶全国性竞赛中获一等奖的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2. 每位导师可招生数
(1)每个导师原则上可招收计划内(或计划外)研究生1名;
(2)课题经费较多的导师(本年度可支配金额10万元以上,以科研处备案的到校经费为准),可额外招收1~2名计划外(或计划内)研究生,但每位导师招生最多不超过3名;
(3)经费较少的导师(本年度可支配金额10万元以下,以科研处备案的到校经费为准),可额外招收1名计划外(或计划内)研究生;
(4)符合第(2)和(3)条的导师,计划内招生最多不超过2名;
(5)没有经费的导师不能额外招收计划外(或计划内)考生。
(本条适用于林化和木工学科,特殊情况由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处理)。
3.确定计划内研究生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准,由高到低按学科排队。
4. 实行双向选择原则
(1)导师优先选择,即当报考某一位导师的第一志愿研究生超过该导师允许的限定招生人数时,该导师有优先选择报考其第一志愿考生的权利;
(2)尊重考生选择志愿,即在导师优先选择后,未被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录取到其报考的第二或第三志愿的导师。
5. 本次研究生录取,学院将实行网上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学院网上填报报考导师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
(2)在规定的限额内,导师选择报考自己第一志愿的考生;
(3)在规定的限额内,导师选择报考自己第二或第三志愿的考生。
6. 调剂生的接收和录取
当上线录取名额不足时,优先接收本科毕业于全国有研究生院的56所重点大学的考生,其次接收本校考往外校的考生。接收调剂生原则上要高于所调剂学科国家最低复试线一定分数以上。原则上按照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分数和学科相近程度决定是否接收调剂,按照录取总成绩决定是否录取。
7. 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最后处理意见。
四、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4月 日: 学院公布复试计划(其中包括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安排,复试办法)和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4月 日上午:学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张榜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月 日下午:学院统一组织听力考试
4月 日上午:英语口语测试
4月 日下午:综合面试
4月 日:学院张榜公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1. 学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张榜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导师志愿;
3. 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公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5. 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 导师网上选择考生,学院将选择结果名单下达学科;
7. 学科确认导师选择考生名单后,上报学院;
8. 学院上报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