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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方法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6-12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培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为我国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培养大批技术推广、生产及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我校于2000年开始招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面向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等领域,为规范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技术推广、生产、管理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等技术推广、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培养要求: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能积极为我国林业现代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等技术推广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掌握解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等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推广技术或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培养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北京林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和北京林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专家小组,领导和指导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培养质量。各教学实习点由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等组成教育指导小组,并设1名专职管理人员。教育指导小组协助校研究生院完成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培养质量监控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须在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校研究生院完成学籍管理、课程安排、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籍管理
  
  1.新生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为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均需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到各教学实习点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到时需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卡、研究生登记表、学生证等,专职管理人员将上述表格和证件收齐后交校研究生院存档及办理相关手续。
  
  2.注册
  
  集中授课期间,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日期到我校各教学实习点注册;非集中授课期间,研究生应在规定日期书面注册。
  
  3.管理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遵守学校纪律,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组织的活动。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建立班级听课考勤制度,由任课教师组织(班委协助)考勤,严格按有关考勤条例执行。研究生院要对学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3)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需请假者应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凡请假(公差假、病假、事假三者累计)缺课超过课程所需实际学时的l/4者,不得参加所学课程考试,必须交费重修。
  
  (4)学员进入教室上课,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
  
  (5)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情节较轻、认识深刻并经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查者,经研究生院批准,可给予一次交费补考或重修的机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6)学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申诉,由研究生院组织教师查卷,本人不得参与。
  
  (7)学员完成教学培养规定的各个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且全面考查合格者,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中断学业者,若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将发给课程学习结业证明;如未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只发其所学部分课程的成绩单。
  
  (8)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报到时不转档案、户口、工资及党团关系。
  
  四、培养管理及学习年限
  
  1、培养计划
  
  入学报到时,研究生需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设计)志愿表》(可填1~2个)并初选导师,填完后寄回校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院参照学员的志愿确定校内导师。待导师确定后,学员领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根据《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与导师协商制订相应的培养计划,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提交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院、各教学实习点及导师开设专业及选修课程、安排实习及论文工作的依据。
  
  2、课程学习及教学管理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个学分,其中公共课13学分,专业课6学分,选修课11学分以上。
  
  (2)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主要采取集中面授或远程教学的方式,但要求在校课程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六个月,跨1.5个学年。
  
  (3)建立授课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聘请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学或科研人员授课;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建立试题库;实行考、教分离,确保授课质量。
  
  (4)每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进行一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5)上课时间可根据各教学实习点具体情况与校研究生院协商后灵活安排。
  
  (6)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整个课程学习阶段,允许所修课程有两门(次)补考或重修,但补考和重修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并由本人交纳所需费用。必修课程不及格超过两门(次)者,只能酌情发给结业证书或进修证明。
  
  3、学位论文(设计)工作
  
  (1)指导教师遴选原则。我校各相关学院应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第一个学期为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至少两名,一名由校内具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生产和管理实践经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导师担任;另一名由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送单位推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人员担任,校内外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共同开展研究生培养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须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研究生院颁发聘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导师面授时间一年累积不少于一个月。
  
  (2)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应尽早开展学位论文(设计)工作。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策划、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制与开发。选题时要安排研究生广泛阅读有关文献资料(查阅外文献数量一般应不少于20篇,并在开题报告中列出)、写出书面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在有关专家、导师和行业有关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上进行,并经与会者集体评议,写出评语,给出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完成后方能进入论文(设计)工作,开题报告完成后至少1年才能申请答辩。
  
  (3)论文工作年限和进校教学环节。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生用于完成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其攻读专业学位的最长时限为五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的定稿和答辩等环节须进校完成。
  
  (4)论文质量要求和形式。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有新的开拓创新思路,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林业、生态环境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推广问题的能力,并能结合实践发挥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或根据以上选题所涉及的技术推广项目策划、项目设计、产品研制与开发为研究内容的科技报告。
  
  4、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答辩申请。凡申请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研究生,需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应审查其所修课程及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是否完成;论文工作的时间是否合乎培养方案的年限规定。
  
  (2)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委员会。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应由2位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是校外相关科研领域的专家。农业推广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位专家组成,均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必须有1名为答辩者工作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应由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有关论文书写格式、申请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程序在本规定办法中未作说明的内容,按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位审批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审批手续和农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手续相同。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时需办理离校手续。研究生的答辩审批材料连同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在学位授予后的一个月内寄给原选送单位人事部门。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五年内未能通过论文答辩,若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研究生院签发课程学习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否则,只能开具进修证明和所学课程成绩单。
  
  六、其它事宜
  
  中途退出培养的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交学习费用概不退还,但发给所修课程证明。入学之前,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所修的与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的课程,在入学后承认其学分,并按每学分200元计算可免交的学费。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本管理办法自2001年5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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