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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光电研究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中科院光电研究院 /2013-11-27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光电院实际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进行招生复试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导师组成(应是无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设组长一名,另安排记录员一名。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进行考核。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业务、专业课60分以上,外语:>=60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复试初审组,对符合分数线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要求

1. 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体检费150元、复试费100元;

2.身体健康检查

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3.业务素质复试

复试以面试为主,考核时间每人20-30分钟。

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外语复试内容:翻译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五、拟录取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光电院公告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上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定向两类。

(4) 拟录取的考生,政审通过后,待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预计在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拟录取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政审不合格;

入学前有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2013年5 月 6 日8:00-4:00到光电院研招办报到(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科研楼605室);

乘车路线:

A、乘坐城铁13号线在西二旗站下车:打出租车约17元左右;

B、或转乘公交车521、544路,在唐家岭北路东口下车,往北走200米,见一向西桥洞路口拐弯后,向南前行300米,见一向西路口(路口有“中关村森林公园”指示牌)右转前行300米。

3.体检时间:2013年5月 7 日早晨7:30(空腹)体检,上午10:00心理测试。

4.复试时间:2013年5月 8 日上午8:30专业面试。

5. 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同学,请发邮件提前告知,住宿安排在研究生公寓.

6. 复试期间费用自理。

7.联系电话:010-82178611 联系人:郑老师  邮箱:yqzheng@aoe.ac.cn

 

 

光电院研招办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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