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原则及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培养目标
(一)努力学习和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坚实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1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外文摘要,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应用开发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能适应本专业工作需要。
第二章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三年,因特殊情况可向研究生处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长在读年限时,需要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生学习年限延长申请表》。延长期内的研究生学校不下拨培养经费,停止发放普通奖学金。
第三章 培养方案
第一节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本学科、专业内的几个主要的自然分支,是具有一定学术覆盖面的本学科、专业内的重点研究领域。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列出本学科、专业可以培养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设置研究方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研究方向的设置既要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结合现有条件,要有利于科技进步、学科发展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二)研究方向要体现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
(三)研究方向应突出重点,相对集中,不可过于分散,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以3~5个为宜。
(四)研究方向的划分不能过细过窄,不能和研究课题等同起来,应为本学科、专业中相当于三级学科的学术领域。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以便发展前沿学科和新兴边缘学科。
(五)研究方向应具备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和优化配置的教育资源。一般不宜因单人设置研究方向。
(六)研究方向应注重培养研究生对本专业领域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工作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节 培养方式
(一)研究生的学习强调以自学为主,在完成必要的课程学习的同时,应自觉地注重计算机应用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外语应用水平的提高。
(二)在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的同时,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发掘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智慧。
(三)鼓励同国内外重点院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在论文阶段可参与联合培养单位的科研工作。
第三节 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型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学习阶段,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培养原则。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要求及本学科发展的需要,硕士研究生课程类别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学位课为考试课。在非学位必修课中,除体育课为考查课外,其余均为考试课。必修环节均为考查课。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分的计算方法为:以课内16~18学时为1学分。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3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3学分,另外,还必须完成必修环节4学分。
在学时安排上,学位课除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其余学位课课内学时一般为36~54学时,非学位课课内学时一般为36~40学时。
(二)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是必修课,是硕士生申请学位时必须审查的所学学科、专业主干课题,反映本学科、专业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广泛的适应性和一定的稳定性。学位课按全校公共基础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设置
全校公共基础课:科学社会主义 1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 4学分
专业外语 2学分
基础课: 8~11学分
专业课: 6~10学分
其中,全校公共基础课类、基础课为必修课,专业课类课可以根据研究方向,选2~4学分。
(三)非学位课
非学位课须修满13学分。由各专业所在院(系)确定。非学位课程是为研究生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研究生需要选修哪些非学位课程,由指导教师和本人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本专业二级学科范围内任选(含必修、任选课)确定,不少于5门。
(四)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学术讲座、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及论文选题等培养环节。加强实践环节训练,是提高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的重要手段。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1学分)
要求研究生在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前,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由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两部分组成。文献综述部分由导师负责考核;选题报告部分由所在院(系)组织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计1学分。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
2、实践环节(1学分)
实践环节可以采取教学实践、专业实习、文献阅读、挂职锻炼、参加工程基础上的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其中教学实践可采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辅导毕业设计等形式。
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本人写出不少于800字的书面小结,指导教学实践的教师要对研究生教学实践情况作出评定,并将填写好的《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交研究生处,合格者登记成绩记1学分。
3、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每位硕士生自第三学期开始每学期需做学术报告2次,报告前一周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到研究生处备案,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经研究生处审核符合要求者,记1学分。
4、体育课
体育课属必修环节,在第一学年开出,共计36学时,符合要求者,,记1学分。
(五)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相应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3门,由所在院(系)安排研究生随本科生听课,不记学分。研究生处不单独安排补修课程的教学。
第四节 教学要求与成绩评定
(一)研究生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大纲中须明确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考核方法、授课时数、预备知识及主要参考书目等作为课程教学和考核的依据。教材选择依教学大纲而定。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
(二)研究生课程教学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可以是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也可以以研究生自学为主。但不论采取何种教学方式,教师都必须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认真备课,加强指导,严格考试。开展课堂讨论应制订切实可行的讨论提纲。以自学为主的课程,则应拟定自学提纲和学习进度,教师按照计划予以指导、检查,防止把自学为主变为放任自流。
(三)研究生课程学习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体育课和必修环节的课程采用考查方式外,其它课程一律采取考试方式。考查课采用“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成绩,其余考试课程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考试与论文相结合或考试与小课题相结合等方式,但不能以写总结等形式代替考试。具体采取什么考试方式,一般由任课教师于开课后一周内确定,并在研究生处登记备查。研究生课程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如果课程学习达不到获取学分的要求,给予一次重修或补考机会,重修(或参加下届学生该课程的考试),成绩达到要求后,一律按60分或“合格”记成绩。
第五节 培养计划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指导教师须根据《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应专业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和研究生本人一起制订出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教学实践、学位论文时间安排等做出具体规定。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填写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处、院(系)、指导教师、研究生各存1份。
第四章 中期考核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必须在第四学期进行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以学科所在的院(系)组成考核小组,由院(系)分管领导及具有高级职称的3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秘书1人。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科研能力、业务学习、教学实践及学术活动、身体和心理状况。考核后,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交研究生处。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第五章 论文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为申请硕士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也是评价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 选 题
学位论文选题是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的开始,也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选题得当与否关系到学位论文的成败。学位论文选题准备工作应尽早考虑,要求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着手进行,开题报告最迟应于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完成。论文题目的选择要在导师对研究生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由导师首先考虑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也可由研究生提出课题经导师审查确定。选题时一般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在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二)选题必须密切联系实际,解决经济建设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能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力求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要根据导师的专长、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确定选题,具备基本的实验设备和其它的实验条件。
(四)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使其通过论文工作,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五)题目要大小适宜,难度得当,在时间安排上要留有余地,要有相当的把握,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第二节 开题报告内容
(一)课题来源及选题依据。主要是研究生对其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着重说明所选课题的经过,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对此课题研究工作的设想,同时阐明所选课题的理论意义、实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
(二)要充分阐述所选的课题在理论上和实际上的意义、价值及可能达到的水平,同时对自己的课题计划、技术路线、实验方案、预期结果等做出理论上的论证和技术可行性论证。
(三)说明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目前仪器设备和其它各方面条件是否具备。
(四)阐述课题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五)估算论文工作所需经费,说明经费来源。
第三节 开题报告要求
(一)开题时间:开题报告最迟应于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完成。
(二)研究生要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写出详细的文献综述,并进行现场考察和初步的试验研究,然后写出5000字左右的书面开题报告,并制订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审阅、修改后进行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前应将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已做过的作为开题依据的各种理论分析、试验数据等印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
(三)开题报告必须在系或教研室(研究室)中进行,组成3~5人的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会议应发扬学术民主,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和科学论证。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落实的,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尚有不足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取消研究生学籍、终止培养。
(四)开题通过后,应将开题报告与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教研室(系)主任和院(系)领导签字后交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导师、院(系)办公室各存1份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的复印件,以便定期检查论文工作。
(五)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领导、研究生处领导同意,方可另做开题报告,改变研究课题。
第四节 论文工作基本要求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并使之获得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当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基本要求如下。
(一)在论文课题范围内,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并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
(二)论文的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正确,应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三)应掌握科学、先进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
(四)对课题有新的见解,至少应在理论分析、测试技术、数据处理、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任一方面有一定的新见解、改进或革新。
(五)对论文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应反映出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六)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以表明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应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工作部分应加以说明。不得抄袭他人文章和剽窃他人成果。
第五节 论文要求
硕士论文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对某一科研课题做出的研究成果。论文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国内外的动向,专题分析、实验和实验方法,研究结果以及理论分析和结论等部分。内容应反映研究生的能力或独立担当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一)论文内容基本要求
1、题目:论文题目应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使内容突出、醒目。
2、提要(简短摘要200~300字):概述论文的要点和主要结论。
3、目录:即论文的小标题。
4、引言:应阐明课题的目的和意义。
5、文献综述:综述前人在该课题研究方面的文献资料和主要论点。
6、理论分析:对于科学论点,要有充分的理论分析和实验论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科学论证,理论分析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
7、关于试验方法、试验装置或计算方法的论述:实验设计合理、观点新、方法先进。论文理论工作得到可靠的验证或提出新的运算方法,模拟运算结果正确,并得到实验验证。
8、数据、数据处理、分析与讨论:实验数据要真实,并论证其可靠性,数据处理部分要有足够的数据作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误。
9、结论和建议:结论为经过分析、推理、判断、归纳过程形成的总的观点,必须完整、准确、鲜明。
10、必要图表:论文中图表应清晰整齐,摄影图片一律粘贴图片原件,不得采用复印件。
11、参考文献、附录等:参考文献应按学报格式列出,准确注明文章题目、作者、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和期刊。参考文献不得少于50篇。
12、论文的文字要简练、通顺、逻辑严密,标点符号要正确,使用计算单位和制图规范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13、论文要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打印排版格式》的要求进行印刷装订。
(二)论文摘要
1、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中文详细摘要要求2000字左右,对应译成英文。摘要是学位论文内容不加注释、评论的简短陈述和缩写,它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包含学位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和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独立使用。摘要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本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成果,尽量不用或少用图表表达。
2、硕士学位论文简短摘要(即提要):中文简短摘要200~300字,对应译成英文,必须注明中、英文关键词3~5个。简短摘要应概述论文的要点和主要结论。
3、详细中、英文摘要和简短中、英文摘要用计算机打印,并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装订成册。
4、论文和论文摘要应由研究生本人按规定撰写,并认真修改,经导师严格把关,审阅修改同意后,方可印刷。
5、研究生应在答辩前2个月准备好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印刷稿交至研究生处处用于外审。答辩前需将论文原稿(导师修改稿),论文、中英文摘要印刷稿各4份,软盘(以研究生姓名为文件名,用WORD输入的中文详细摘要和英文简短摘要),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版权页和刊物封面,附上目录,装订成册),以及《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一并送交学位办公室。
(三)凡属下列几种情况之一,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
1、在现场进行的工作,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成果虽有价值,但没有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没有在理论上提出自己的见解,论文达不到一定的理论水平的。
2、凡用计算机计算的题目,不是针对生产或科研的目的,对所有计算结果的实际应用分析和论证没有独立的见解,而是仅仅用计算机计算,没有实际应用和实践证明的。
3、对于工作量大、实验时间较长的项目,研究生只是探索了这项工作的全过程,做了一下试验总结而不能得出某些肯定的结论的。
4、对于重复前人的试验或自己设计的工作量不太大的试验,得到结论是显而易见的,或在一般情况下只做少数几个试验,没有重复性和再现性的试验,就提出见解和推理的。
5、如果只对参考文献进行综合、分类、分析,将其论点明确化、系统化、条理化,而没有通过自己实验、实践,进行说明和证明,没有特别见解,属于资料综合性文章的。
第六章 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学位论文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由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答辩未通过的硕士生必须在半年之内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工作,由所在院系重新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变。第二次答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硕士生自理。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定自二OO五年九月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