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计划
150人
三、招生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英语)、现代教育技术。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五、联考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六、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浙江大学现场确认点:玉泉校区图书馆演讲厅。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有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10月27日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浙江省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九、授课方式
学科教学(英语):寒暑假授课,其它领域:暑假授课
十、培养费
2万元
十一、其它事项
1、招生培养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外语学院,联系电话:88206251
其它领域:教育学院,联系电话:88273714
2、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3、坚决杜绝我校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