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江苏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 /2014-01-04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否则不予录取。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

(1) 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的资格审查表。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学位者无需提供学位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特岗教师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5) 复试费80元。

资格审查时间:20131279:0017:00 

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三楼)(高铁站72路车、火车站公交19路车、11路附于师大泉山校区站下)

2、复试

复试方式:笔试

专业课复试时间:1289:0011:00

政治复试时间:12814:00-16:00

  3、录取事宜

(1)129日上午9:00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2)交费(总学费18000元,本次交款不低于3000元)后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3)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后,拟录取通知书正式成为录取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121

相关话题/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