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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赞(0) 反对(0)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2006-09-20 18:55:20 阅读(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二年半至三年。

  三、招生名额

  2007年我校有60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九月开始,十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6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8:00-23: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二)现场照相

  考生须于2006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加试部分;

  2、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3、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5、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0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7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政治理论、外语、二门业务课等4门,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及数学四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加试部分;

  4、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一)非定向与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是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按《定向、委培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专业名称前带▲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浙师大枫林晚书店联系,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0579-2283921,2283922;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2282645        传真:0579-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阮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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