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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4-03-22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确定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及教育部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校成立由常务副校长牵头、纪检人员参加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部共同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办法,确定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各专业指导小组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各专业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英语测试由外语教研部确定测试小组成员;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教育部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

三、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各专家复试(或外语测试)小组须根据本办法确定本专业综合面试的具体细则(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各专家复试小组在确定本专业复试内容时,应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保持一致。

(一)复试内容原则上包括以下三部分: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知识笔试;

  3、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复试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均由研究生部组织,由外语教研部负责实施,主考教师须由外语测试小组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前,外语测试小组必须制定出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测试全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每名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2、专业知识笔试:对复试考生组织一门专业知识科目的笔试。在命题过程中,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及补充,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考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复试记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复试专业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该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由专家复试小组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每门100分。

5、复试结束后,各专家复试(或外语测试)小组秘书应及时将整理好的复试记录和其他复试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四、调剂要求

(一)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复试基本要求,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须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A类考生参加复试。第一志愿上线A类考生生源充足的专业,其富余考生可调剂至校内相近专业或外校参加复试。第一志愿上线的B类考生,不能在我校参加复试,但可调剂至二区的院校参加复试。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上线A类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或校外相关专业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初试专业与我校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参加复试,但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四)经复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再申请向外校调剂。

(五)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统考生不允许调剂。不得向其他招生单位索取单考生和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 

五、复试通知

(一)研究生部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后,应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要求、复试内容和复试安排,并同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办法尽快通知到考生。

(二)复试结束后,应及时通知未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及时进行再调剂。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报到时进行。由研究生部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记录上填写相应内容。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2准考证;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5在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证明(明确是否定向培养或同意报考非定向);6、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即政审表,须加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一)中的所有材料外,还须提交1证明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

七、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三部分成绩组成。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专业综合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二)所有复试考生根据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各专业排名。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八、录取要求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及格分为60分)。

(二)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都及格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余额可在调剂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本专业调剂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的排名确定)。

3、参加复试的考生都是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调剂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的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4、我校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根据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的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下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的,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执行。

(四)我校录取的考生均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公费生)。

(五)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具体时间根据复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一)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2013年)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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