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78号)的规定,以及市科技局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7年下半年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操作流程
到期项目负责人(清单参见附件1)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http://kjc.wmu.edu.cn/news.asp?BigClass=%CF%C2%D4%D8%D6%D0%D0%C4&SmallClass=%D5%E3%BD%AD%CA%A1%BD%CC%D3%FD%CC%FC%CF%EE%C4%BF%BD%E1%CC%E2%B1%ED%B8%F1),提交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
特别的:有经费项目需登陆《温州市科技经费全程管理系统》上传所有相关报销票据。(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1、有经费项目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自筹项目至少有一篇负责人为一作或者通讯的文章方可结题。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3、相关的成果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论文应提供收录证明等。
(三)结题材料清单
1、验收申请书
2、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应包含: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需按模板大纲认真填写)、项目合同书或原项目申请书、经费决算表(自筹项目不需要)、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课题原始记录等。)
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kjc.wmu.edu.cn/news.asp?BigClass=%CF%C2%D4%D8%D6%D0%D0%C4&SmallClass=%D5%E3%BD%AD%CA%A1%BD%CC%D3%FD%CC%FC%CF%EE%C4%BF%BD%E1%CC%E2%B1%ED%B8%F1)。
(四)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由二级学院审核后最迟于2017年11月1日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21室,电子汇总表发到645817827@qq.com。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五)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
李星潘,0577-86689746
钱君,0577-86689746
(六)相关附件
1、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市科技局科技项目到期清单(仅供参考)
2、附件2-温州市科技经费全程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 |
附件2-温州市科技经费全程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x | |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市科技局科技项目到期清单(仅供参考).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