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和浙教办函〔2016〕123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7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操作流程
到期项目负责人(清单参见附件1)登陆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网站(http://www.zjkysz.cn/index.php),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二级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特别提示:如账号密码忘记了请咨询本学院科研秘书)
(二)结题要求
1、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3、相关的成果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论文应提供收录证明等。
4、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结题材料清单
1、结题报告书
2、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应包含:项目研究报告、原项目申请书、经费决算表、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课题原始记录等。)
3、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http://kjc.wmu.edu.cn/news.asp?BigClass=%CF%C2%D4%D8%D6%D0%D0%C4&SmallClass=%D5%E3%BD%AD%CA%A1%BD%CC%D3%FD%CC%FC%CF%EE%C4%BF%BD%E1%CC%E2%B1%ED%B8%F1)。
(四)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由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最迟于2017年10月13日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21室,电子汇总表发到645817827@qq.com。逾期后果自负。
(五)科技处成果科联系人
李星潘,0577-86689746
钱君,0577-86689746
(六)相关附件
1、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省教育厅科技类项目到期清单(仅供参考)
2、附件2-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
3、附件3-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样版)
温州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 |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省教育厅科技类项目到期清单(仅供参考).xlsx | |
附件2-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docx | |
附件3-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样版.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