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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宁波大学 /2014-03-10

 宁波大学2013年硕博连读的申请、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本项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规定》(宁大政[2011]126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的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遴选博士生的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相关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或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一、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思想政治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原则上面向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优秀学术型硕士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20%,其中专业学位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选修课无重修记录。
    4.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效期5年;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或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的条件。
    5.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潜力大。
    6. 论文选题合理,表现出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并有可能取得创造性成果。
    7. 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复试小组的考核推荐。
    8. 虽未满足以上第3或第4项条件,但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其中专业学位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1项以上(含)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荣誉(排名前3);
    (2)获1项以上(含)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
    (3)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且有c类以上学术期刊他引情况;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
    9.  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10.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至2013年3月15日止。
    三、申请审批程序
    1. 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学术成果证明及专家推荐书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由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审核。
    3. 硕士生导师推荐: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术潜力、能力和素质作正确和全面的而评价。
    4. 博士生指导教师提出同意接收意见。
    5. 招生学院组织有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5位专家组成,对申请者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考核。
    6. 由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将拟录取名单排序后向研究生院推荐。
    7. 经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其他
    1. 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2. 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
    3.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申请硕博连读。
    4. 硕博连读将占用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硕博连读生1名。
    五、注意事项
    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填写宁波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报名数据采集系统http://graduate.nbu.edu.cn/xt/addbszs.asp,并将《宁波大学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一份)、《宁波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226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协议书

    附件4:专家推荐书
     

                                                                          研究生院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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