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硕博连读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维护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申请者原则上应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其中研究生三门核心课程即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申请者外语水平优秀:英语六级480分以上(其中听力145分以上),或TOEFL总分80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
3、申请者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4、申请者攻博专业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密切相关。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者所选博士生导师必须在本年度有招生名额。拟接收导师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给出详细评价和充足理由。
3、由2名专家进行推荐,并形成书面意见。
4、按三门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对所有申请者进行排序。若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需导师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优先考虑。
5、硕博连读申请若获审核通过,根据招生名额、推荐排序形成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环节的申请者,由接收导师所在系、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组织相关学科3人及以上导师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并形成书面意见。
6、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接受一名硕博连读生(含春秋两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学院研究生科。
经济学院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