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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13

为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坚持以博士生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五)坚持客观评价。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严格审查。录取前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二、博士研究生初试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要求:纪检参与,全程摄像。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6年5月9日后可上我校研招网自行下载(报名系统)。

(二)考试时间

2016年5月14日—15日

(三)考试地点

呈贡校区明德1号楼(具体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公告)

说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准参加笔试。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初试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要求:纪检参与,全程摄像。

(一)学术水平考查(专业面试)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结合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3)英语听说能力。(占10%)

(4)科研潜质。(占10%)

(5)综合素质。(占10%)

2.面试考核的要求

(1)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及以上人员组成,博士生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2)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面试考核试题的命题和印制工作,题目数量不得少于复试考生的2倍。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回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每个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采取提问回答的方式。

3. 面试时间

2016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学院电话告知)

4. 面试地点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呈贡校区睿智5号楼)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呈贡校区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大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由学院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负责,结合考生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1. 考核时间

2016年5月16日(与面试考核同步)

2. 考核地点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呈贡校区睿智5号楼)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呈贡校区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大楼)

(三)关于复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总成绩(4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4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四)体检

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过程中不要求在校医院体检,但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2015年10月30日后)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医院审核考生体检报告后提出录取建议。

针对体检报告中存在问题的考生,由校医院裁定处理办法,并最终提出录取建议。

四、录取

(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前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待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三)考生复试后无需在校等待拟录取结果,我校将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告知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试录取工作日程

时间
5月14日—15日
5月16日
5月18日—27日
6月中旬
内容
初试
复试
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杨老师 刘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电话:0871-65941202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电话:0871-65940944(65940983)

温馨提示:避免耽误考试,请考生提前确认考试具体地点。

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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