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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05年硕士招生说明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新疆大学简介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新疆大学现有5个博士点,64个硕士点;三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2个国家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基地。

  新疆大学现有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科学技术学院18个学院,物理系和纺织工程系两个直属教学系,社科部、预科部、体育部等3个教学研究部;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理化测试中心、工程训练3个中心。

  新疆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报考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两年(从专科毕业到2005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跨专业报考,限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复试阶段进行体检。

  二、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

  1. 2004年10月8日—31日,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

  2. 2004年11月10日—14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网报的报名号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

  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考生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报名。在复试阶段再次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考试时间一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

  4.考试科目有任选的,请在《报考登记表》的有关栏目内注明选定的应考科目,未注明者由我校指定。凡专业目录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5.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6.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考试科目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

  统考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为教育部统一命题,复习大纲也由教育部公布发行。其他科目、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第二外语均由我校命题。备注中注明用民文命题的业务课,可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统考科目必须用汉文字答题。备注中未注明用民文字命题的科目,均用汉文字答题。

  四、招生人数及录取方式2005年我校拟招生780名(含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计划)。本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和生源情况再做调整。凡属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本人或所在单位必须与我校签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

  五、在我校就读的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待遇:

  1.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对受聘者给予三助酬金;

  3.对优秀研究生设立光华奖学金、世川良一奖学金等。

  六、考生交寄报名登记表时,请附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民族考生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登记表内放两封写明本人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的标准信封(贴挂号邮资费3.8元),供寄准考证及考试成绩单。

  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问题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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