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市场对人才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招生规模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5年硕士生招生规模(含增量及竞争申请获得指标)进行录取。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
三、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3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
完成缴费后,学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25教学楼A座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时,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给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3月20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3 月23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综合面试环节审验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本校教务处红章原件也可以),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审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实施安排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相关通知将会发布在化工学院网站。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本学院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专业课笔试统一安排在2015年3月21日下午2:30~4:00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3月22日,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 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 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五、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由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200%之间。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六、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将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5、复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七、复试、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本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特殊情况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依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八、调剂录取
1、化工学院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考生。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内部进行。
4、调剂办法:化工学院会在网站公布调剂信息,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有本人亲笔签名的调剂申请表(调剂工作开始时本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可下载),由生源不足学科组成三人小组在可调剂考生中筛选,筛选结果会及时通知考生。
九、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推免生不必参加)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资格 审查 |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19日下午1:30~5:3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0日上午8:00~12:0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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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生命学院、海洋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0日下午1:30~5:3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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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自动化学院、电信学院、文法学院、生命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9日上午7:3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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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
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计算机、海洋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0日上午7:3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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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 识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
3月21日下午 2:30~4:00 |
见学院网站通知 |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
3月22日 |
见学院网站通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
复试期间 |
见学院网站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