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现已公布,为保证我校调剂和复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学科专业 | 分数线 | |||
单科 | 单科 | 总分 |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02】经济学 | 45 | 68 | 330 | |
【03】法学 | 42 | 63 | 300 | |
【07】理学 | 【07】理学 | 36 | 54 | 275 |
【08】工学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38 | 57 | 327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38 | 57 | 321 | |
【0810J1】光通信与光信息技术 | 38 | 57 | 295 | |
【0810Z1】信息安全 | 38 | 57 | 300 | |
【0810Z2】移动互联网 | 38 | 57 | 314 |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95 | |
【0803】光学工程 | 38 | 57 | 280 |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35】软件工程 | ||||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 ||||
【0852】工程 | 【0852】工程 | 38 | 57 | 280 |
【12】管理学 | 【12】管理学 | 46 | 69 | 335 |
【1251】工商管理 | 【1251】工商管理 | 40 | 80 | 160 |
【1253】会计 | 【1253】会计 | 40 | 80 | 168 |
二、调剂政策
1、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政策
一志愿报考西安邮电大学,达到A类地区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但没有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在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进行校内调剂。校内调剂将于3月17日进行,请需要进行校内调剂的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或直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
2、校外考生调剂政策
2015年我校拟接收少量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理学)、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计算与决策分析、企业管理等学科学术型硕士调剂生,以及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物流工程等领域、工商管理(MBA)等专业型硕士调剂生。具体缺额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缺额 | 备注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 | 经济学 |
077401 | 物理电子学 | 理学院 | 12 | 理学 |
0774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理学院 | 4 | 理学 |
0803 | 光学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12 | 工学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20 | 工学 |
0812Z2 | 计算机控制系统 | 自动化学院 | 10 | 工学 |
085210 | 控制工程 | 自动化学院 | 10 | 专业型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学院 | 20 | 专业型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工学 |
085240 | 物流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专业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管理学 |
0871Z1 | 智能计算与决策分析 | 理学院 | 5 | 工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管理学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5 | 专业型 |
以上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应达到我校2015年各学科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2)调剂学科必须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而且统考科目必须基本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我校校外调剂学科专业如有变动,请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具体信息为准,不再单独公告。
三、调剂基本流程
1、校内调剂由研究生院通知一志愿考生集中办理,一志愿须调剂考生无需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
2、校外考生调剂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步:符合调剂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开通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4月30日),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填写调剂信息,确认第一调剂志愿为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
·第二步:对考生调剂信息审核后,我校将在48小时内,通过“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向拟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及时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通知将以短信方式实时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上;
·第三步:“同意复试”的拟调剂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初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第四步:复试合格的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拟调剂考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第五步:初录考生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思想道德考核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政审、调取人事档案手续,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第六步:按规定办理调档、体检等手续后,考生将进入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状态,拟录考生名单经陕西省招办、教育部审批后,我校正式录取并核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及单位 | 备注 |
3月17日 | 开始校内专业调剂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
3月18日 | 开始校外网上调剂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
3月19日 | 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网上公布 |
3月20日 | 考生复试注册:考生进行复试注册,查验相关证件,交本科成绩单、科研及工作业绩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 考生、研究生院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长安校区二号实验楼一层大厅 |
体检 | 考生、卫生所 | 早晨7:00开始,长安校区卫生所 | |
3月21日 | 复试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考生 | 8:30——11:30,长安校区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基础课(笔试) | 研究生院、考生 | 14:00——16:00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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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 复试教师培训、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纪检人员、相关学院、考生 | 地点由相关学院自定并向考生公布 |
笔试科目集中评卷 | 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 ||
交复试情况记录表、面试成绩等表格到研究生院 | 相关学院 | ||
3月23日 | 公布综合成绩排名 | 研究生院 | 张贴、校园网 |
3月24日 | 拟录取考生领取人事调档函 | 研究生院 | 长安校区行政楼502室 |
定向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
五、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同时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未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者不予复试,未按照我办公布的复试学科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4、在复试、录取期间,教育部会继续对2015年硕士研究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对教育部反馈的学历(学籍)信息疑似存在问题的 部分考生,我校会随时通报,并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请这部分考生积极自查、认证并与我校进行联系;因考生无故不配 合学历(学籍)认证工作,对录取、入学资格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6、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我校长安校区卫生所。具体安排为:2015年3月20日在卫生所交费、领取体检表,自备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20日早晨7:00开始抽血,要求空腹,体检费为42元/人。
7、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照以上流程办理调剂手续,在此期间要求考生本人积极主动,密切与原报考院校以及我校联系,随时了解调剂进展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各类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8、乘车指南:
长安校区:K600路、K616路、321路、322路、游9路、906路、4-06、4-07、4-08、4-11、4-12、4-16、4-22,邮电大学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9、如国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政策以及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修订相应的安排。
六、复试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88166191
举办邮箱:jubaoxinxiang@xupt.edu.cn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安校区行政楼502室
办公电话:029-88166179(传真)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邮电大学长安校区407信箱
邮政编码:710121
联 系 人:王老师
网 址:www.xupt.edu.cn 202.117.133.122
欢迎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