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原则上均需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第一轮复试。第一轮复试被淘汰的考生及特殊情况考生可在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校内调剂。
一、调剂对象
1、经复试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接收的考生;
2、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的考生,其一志愿报考导师所在单位不属于福建省规培基地或学校教学点(福州、泉州、厦门)的;
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但不符合“具备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研究生所读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条件的考生。
二、调剂原则
1、跨专业调剂
原则上校内调剂主要在本专业内进行,确需跨专业调剂者首先应在相近专业内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可向医技专业、基础医学专业调剂,医技专业可向基础医学专业调剂,但不得逆向调剂。内科学、外科学之间不进行相互调剂。
2、跨类型调剂
(1)临床专业:学术型不可调为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原则上不能调为学术型。以下情形除外:①拟录取的专业学位的考生不符合规培或执医报考条件的,可调剂至相同专业的学术型;②报考的专业学位导师所在单位不属于规培基地或教学点的,可调剂至相同专业的学术型;③无学术型上线考生的博导,招收报考本人的2个专业学位考生后,可将报考本人的专业学位考生1人调为本人的学术型。
(2)其他专业:学术型可以调为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型不可调为学术型,向基础医学专业调剂可适当放宽。
三、调剂程序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doc(点击下载)。调剂申请表经调出导师及其学院(调剂对象中2、3类考生除外)、调入导师及其学院签字盖章后,由调入导师所在学院存入考生复试材料袋上报校研招办。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